我公司老板在江夏区买了一处二手房子。是别墅。这房子的前主人是夫妻两,现在离婚,房子归一方所有。房子没办两证,房子有贷款。因老板是外地人,在武汉是有有限公司,办理过户要老板在武汉这边交满一年的医保,社保。没办成。现在怎么样才能把房子划归老板名下,先做公证,等一年后交满社保能行么?在哪办理公证呢?
对方以房子抵押我工程欠款。写了一张委托书,说明房产有我全权处理【未过户】。然后我把房子卖出,卖价多少
对方以房子抵押我工程欠款。写了一张委托书,说明房产有我全权处理【未过户】。然后我把房子卖出,卖价多少是否与对方无关。直接过户到买家户头上。 如委托书办理公证了。是否就与对方无关了
我买的房子房产证现在必须先办成出售人的,再过户给我,双方当事人去房管局对房屋产权合同进行公证,同时公证房产过户委托书可以吗,受托人可以是买方吗?谢谢了。
之前办理了一个房产全权委托公证,想问一下需要多久能办得下来? 多口问一句,如果委托人想撤销,需要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