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6日,我弟弟开这摩托车(我弟弟是无证驾驶 )和另外一辆摩托车相撞(对方是两人并且异向行驶)。造成是一个40多岁的人手指骨折,78岁的老人肋骨骨折,我弟无伤,马上送到医院,我们先垫付了5000元的医疗费用。现在对方一直找我这边要钱。 问题:1.我们是否可以等责任认定书出来,才付治疗费? 2.会不会应无证驾驶,把责任都判给我们。
前几天我醉酒驾驶一辆无牌无证摩托车,撞伤一位行人,当时有闯红灯.事发后未逃逸,伤者送去医院检查就一处骨折,其他没什么.请问公安机关会怎么处理我? 谢谢各位热心的律师!我想补充下,请您们帮我支支招!责任已经判定 我的全部责任,伤者右下颚骨骨折,但是过了两天 伤者说骨折那块颚骨顶端有一小块骨头碎了 骨头渣子掉到颈后去
4月16号,我刚买来的新摩托车没几天,牌照弄好了驾照正准备去培训,就在徐汇区给交警车子扣掉了,我今天去处理,然后那里的交警说要划款2000元,拘留15天,这样合理吗 ?应该怎样弄才不需要拘留呢? 还有我什么都没有违规
我满16岁了,但是很喜欢起骑越野摩托,想去参加越野摩托车比赛,没满18岁办不到驾照,平时骑车出去没牌照,也没驾照,怎么办?背交巡警抓住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