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是一名小区停车的管理者,我们这现在有一辆车是,是某企业的大型客车,现在这辆车在我们小区停放(车主是本小区的居民),但是现在该到了缉拿停车费的时候了,车主拒绝向我们缉拿费用,但车还在我们这停放,我们怎么解觉这件事比较妥当~~~~~需要你的帮助
这里是新景家园,旧区地下更换了新的物业公司。因为新旧物业公司没有交接好,所以新物业要求我们业主重新缴纳管理费。并且说负责将以前的费用要回后再退给业主。这样的话等于我们业主要交2份停车管理费。以前费用索还的事也遥遥无期。我们如果不同意新交物业费那么就不要我们停车。请问这中要求合理吗?在这种情况下,业主
第一天住进小区,在楼下停车,早上发现车胎被刺破2个、车身被划,小区是封闭管理、进入小区车辆要收费;找到物管到现在也未给出处理意见。我认为,物管公司应全额赔偿我的损失;该事件对我是第一次,但相关人员证实我已是第五次受害者了。我应根据那部法律同物管协商,最大限度的挽回我的损失。
小区不能保障住户的停车位,为了赚钱可以让救护车甚至卡车停进小区,户主们有的被迫车辆停到草坪,甚至石子路上,车辆停在小区,发生碰擦的状况,小区也不能给出说法,即便是交了停车费,也就只是发一张停车证,并没有书面的协议更谈不上合同,连告知书都没有,请问这样的情况户主是不是可以拒付停车费? 另外,保安拦截
我们小区物业规定没有停车位的本小区的居民的车辆不得进入小区,并将小区内的道路两边全部用障碍栏分隔,不许停车,请问,对于小区物业这样的做法,我们这些没有买车位的业主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我09年在黄冈市委机关一小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两证齐全),自己有一辆车,以前停车都很好,10年11月份的时候,大门忽然贴了一张通知,通知大概内容为:院内有私家车的住户,每年收取3600元的停车费并办理通行证,才能进出,请问合理吗?
您好: 有关地下车位相关问题想咨询。第一:我已经购买地下车位,购买时开发商说只有使用权,使用年限和房屋年限一样(合同上已注明,70年),想问问这是否能得到法律保护。第二:我只购买了车位,但还没有车,不使用,物业也让交纳管理费,是否合理。 谢谢!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是西安某小区业主,但由于我不经常居住所以没有预定小区车位,从去年开始我们小区开始执行临时停车无论停多久哪怕10分钟也要收费2块的标准,对于业主临时停车这样合理么
我是一名小区车辆管理人员,我们小区现在有这么一辆车,这辆车不是我们小区的,车是临时进来的,(我们小区内停车不够一小时不收钱)这辆车现在没有到一小时,现在车被划伤,我们用承担什么责任不(此车没有保险)像此问题该怎么解决,需要你的帮助~~谢谢O(∩_∩)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