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路改造扩建,我所在的村子进行了整体搬迁。部分村民为避免租房等带来的麻烦,在自家耕地里使用一些建议材料修建了房屋用来居住,请问这种行为符合土地法吗?将来被拆迁会得到怎样的赔偿呢,毕竟他们也都付出了成本?
一村民强行占用耕地建房,并欺骗政府是荒地。实际为三等田。占田一亩多,危害他人耕地无法耕作一亩多。请问他违法了,政府能给我们农民一个合理的权益维护!
我家现有耕地一块,处于马路边,经乡里批准在耕地上建了一栋房,未经国土局批准,现已收到国土局拆除令,请问住房能否保住?是否需要补办什么手续?另:县里招商引资想要买下我家这块耕地用于建厂,请问这合法吗?他们有什么途径能使之合法吗?
无手续违章建房在城管处罚后被保留,现面临拆迁,在拆迁中如何补偿,能否被视为合法产权,需补办哪些手续。
我家在一个小县城,我于2009年盖了两层,坐北向南,距前面一家只有两米,前面邻居是紧接马路。我们这条街是2000年扩的,路成型后两边都各自盖了楼房,可我前面这有家一直不盖,我家的房子是三十年前的老房子,漏水不能住,我盖前和前面的那家商量,他说他不盖要卖,卖的价格实在太高我没办法接受,就于2009年盖了两层。今年
我在农村租用了40亩农业用地,用于种植树木及垂钓中心,请问我是否可以建设房屋,听说有5%的面积可以建设房屋,如果有的话,有什么依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