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到今年8月份就到期了,如果公司提供的待遇我不满意,我不想续签,我能拿到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法》中有一句话:劳动合同期满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外…… 如果公司提供的待遇我不满意,比如说,月薪只增加1块钱,我不想续签,我能拿到补偿金吗?
我在这工厂做了14年下个月合同到期。我不想和公司续签!可以拿到补偿吗?
我在这工厂做了14年下个月合同到期。我不想和公司续签!可以拿到补偿吗?
我于1996年进单位工作至今,合同两年一签甲方是单位,但从08年开始,依旧两年一签的合同的甲方换成了人力资源部,(工作单位性质都没变)合同即将到期我不想续签,请问我该得到如何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