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号与假房东签订租房合同,并交三个月房租,一个月押金共计4400元,由于门锁有问题协议到30号修好门锁后交钥匙,但30号打电话发现电话始终是短信呼状态,去所租房子看,竟意外发现房内已经有人居住,敲门咨询后发现,房子既然被在同一天租三次(并都签订租房合同,交三个月房租,一个月押金,三户共计被收取13600元)。发现上当受骗,并报警,到警察局查询其给予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发现竟是伪造的。
夫妻离婚再审裁定中止除准许双方离婚之外判项的执行,女方能否向男方索赔租房租金?
夫妻离婚,原审法院将房子判给男方,女方认为判决不公,申诉房产改判申请再审,高院裁定:再审期间,中止除准许双方离婚之外判项的执行。再审现还未开庭,想问现在女方是否能搬回去住?若男方不让女方搬回去住,女方在外租房住,那么女方是否可以请求法院向男方索赔自高院裁定的时间至再审判决下来期间房子的租金? 假如再审维持原
2010年11月12号,我和同学在重庆江北观音桥建新东路4号合租了一间房。租房的时候跟中介签了合同,合同上特别注明了:未住满半年,不退保证金。我们最开始就交了3个月的房租跟500块的保证金。2010年12月12日,我们由于工作问题,不能继续租房,越是决定找中介退房,我们不要那500块钱保证金,但中介给我们的回答是:不管你们
没有签定租房合约,只有合租人的押金收据,退租能否全额押金要回(情况有点复杂)
说起来有点复杂。A君整租的房子,但是B君跟房东签约(AB君为男女朋友),实际上是A君居住。我当时是与A君约定的合租,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合约,只有A君开的押金收据。现我想搬走,提前一个月通知A君,到时候如果A君不退回押金,我能否主张全额要回?
2010年9月3号租的房屋,租期一年,但是因为有事至2011年1月3号不想租了,房租600元一个月押金交了1000元,合同上写的是如违约则不退押金,还能退吗?
1、房子租给别人,合同约定一年。押金4800 月租2400 首次缴纳3个月房租及押金后,约定2月12缴纳余下9个月房租。现经过多次催缴仍用各种借口延期,承租人最近已经回厦门,我已对方延期支付主要债务为由单方面终止合同,这样符合法律程序么?(对方不同意,还想延期支付) 2、请问电话录音可否作为已通知对话解除合同证据?
店面租出去五年,已订合同,目前租金涨了1倍,能否要求涨租金?
我们家店面租出去五年,已签订合同,目前刚满半年,但是租金现在涨了1倍,我能否要求涨租金,或者得到一些补偿?
在租房合同中已标明:(商业用房) 1、租金支付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租赁业税务发票。 2、支付周期为每半年支付一次,支付方式为转账,每年1月份支付上半年租金,6月份支付下半年租金。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发票后付款。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逾期3个月未交纳约定的房租的。
2009年4月,租下一个门面房用来经营网吧,房租一年一交,并口头约定今后三年内房租调整参照隔壁指定的门面房(同一网吧内,不同房主)指定的门面房涨房租就涨,不涨房租我们也就不涨。当时对方是女房东,现在又到了交第三年房租的时候了,指定的门面还是原来的租金价格,现在男房东出现了,要求涨房租超过40%,避口不谈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