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初我的父母从村里生产队承包了一片空地种植果树,关于承包时间合同上写的是“承包果园期限15年,从1995年起至2010年止”,据此推算到2010年初合同期满。当时双方都认为是2010年底到期,2010年的时候我父母照常经营果园并缴纳了承包费,生产队也收了承包款并开收据。2010年12月政府突然征收了这片土地,并把土地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拨到了生产队上(当时的果树正处于摘采时期)。生产队开始时通过群众大会并由我父母清点果树,后来却以征收时间不在合同期内为由,拒绝把青苗补偿费支付给我家。而我认为由于果树是自己种的,而且征收时和生产队存在承包关系,所以青苗费应该归我所有。请问这种情况下青苗补偿费依法是归谁所有?如果打官司的话我的胜算有多大?
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中的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标准
我在江门鹤山耕鱼塘,所在镇在高速公路边征收土地,现给我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其中鱼塘每亩1800元,沥青棚只是18元每平方米,请教有没有具体的补偿单价给我参考,谢谢。
集体林地私人承包,被征用后私人要三分之二的补偿费。且原来签订的合同说明了承包方只享受林地树木受益的七成。此林地承包不属家庭承包。
律师:你们好!今年广西南宁市东快环路建设征到我家地,这块地是我家在80年代开荒耕种到现在的。现在村队收回这块地作集体的,补偿协议都是村队集体代表去签字的。我想问:1、这种情况,我家这块地能得到什么补偿呢?2、在补偿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是不是土地补偿费属于村集体,而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
生产队土地刚征了,应补偿费分配不合理,95年后牵进来的户口得不到口粮地补偿费。许多妇女小孩成了没有口粮地的黑农民。向村街道反映,不能解决。我该怎么办。
征地补偿费下发到家庭应如何分配更合理?是按户口分配还是按家庭现有成员分配?
我家征地补偿费下发到家里了,可是家里的成员因为如何分配的问题意见不统一。我家承包土地时有8口人,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哥哥、大姐、二姐和我。现在爷爷、爸爸已经去世,大姐、二姐出嫁户口迁出,哥哥和我娶妻,多了大嫂、侄儿、我的妻子和女儿。请问应如何分配?
律师你好: 我的爷爷奶奶坟地被开发商占用,开发商给了一笔补偿费用,爷爷奶奶有我四个儿子,但是大爷已经去世也埋在这个坟地里,现在出现补偿费分配问题,是按照大爷分一半,再分四分之一,还是大爷只分四分之一,还是怎么分配这笔补偿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