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9一位我熟悉的好友突然用QQ找我,问我借号玩。事后我去登录,很多办法都不能登陆。我去用密保去找回密码可是不行。
我在卖游戏帐号的时候给他别人一张身份证复印件怎么办他要是做坏事我有没有责任
我在卖游戏帐号的时候给他别人一张身份证复印件怎么办他要是做坏事我有没有责任
我把游戏号给买给别人了价值1300元 但是哪个人没给我打钱 请问我有什么办法能要回来钱吗
我想问下,组织一个如下活动是否需要到公安备案。活动内容大概:组织一定人群穿Cosplay服装从岐江公园沿步行街,经中山纪念堂,人民医院步行至大信新都汇。途中会停下进行舞蹈表演,人数未定。请问这样的一个活动是否需要前往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参与人群为在校学生 是在中山石岐
被人打断第九根肋骨造成骨折,是否构成轻伤?如何走法律程序?是先向公安机关报案,还是自己向民事法庭提起
昨天,我爱人因停车争执,被人用铁棍打伤,造成第九根肋骨骨折。当时已经报案,并将医院的诊断证明交给了当班民警。民警要我们等着。但是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是否构成了轻伤?如果我想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是等待公安机关处理?还是向民事法庭提起自诉?如果需要法医鉴定,是我自己去找法医,还是由公安机关来安排?
公安机关在没有鉴定书的情况下就把人以故意伤害刑事拘留,而且还带到了公审大会,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公安机关在没有鉴定书的情况下就把人以故意伤害刑事拘留,而且还带到了公审大会,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13号刑拘留鉴定书是19号的。
1月17日因母亲去世,政府冷淡处理,刑警录口供不完整记录,于19日到乡政府门前聚众上访,当日公安局已排50多防暴警察,后群众自动撤离。4月10日,公安局以我们违反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我们处以5-10拘留。请问公安局如此处理是否有法可依,治安处罚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
家人4/11日在外犯事,被公安机关抓走,后通知片警一起到家搜查证据,第二天给我们家属做了笔录,今天21号了,到现在家人一点消息都没有,当时做笔录的时候和我们家人说是侦查阶段,也不知道需要多长时间,不能与家人联系,但是拘留通知书或者逮捕通知书都没有开给我们家人,就把人带走了,我想知道一下这样做他们是否违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