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今年年底结婚,暂住男方家,现听说我家(产权是我父母的)准备拆迁,而且是还建经济适用房,不过增加面积要另外加钱,我父母想我们单独住,准备把以后还建的房子让我们婚后居住,我想请问如果想此处房产归我所有,而不会成为婚后共有财产,怎么办,房产证应该写我父母的名字还是可以写我的名字?
出现如下情况呢:
1.如果增加面积的钱由婚后的我们双方自己承担,此房到底归谁呢?
2.如果父母赠与我要办哪些手续?
3.在婚后赠与我后能以我的名字办产权证吗,这样是否会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我和我先生的婚房是我先生在婚前买的.首付20万公积金贷款30万 产证上写的是我公公婆婆和我先生三人的名字. 现在我们结婚了,想把我的名字加上去. 有的人说应为夫妻加名字只要交105元手续费就可以了. 有的人说应为有公婆的名字,还要交其他的税而且很贵. 想问下,究竟是怎么样的情况呢?
律师您好,是这样的,我和我老公在今年3月买的房子,4月份房本下来了,房本写的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随后我俩在5月份结的婚,但是当时为这房子,我出了10万元钱,我老公出了将近40万元,总共50万元付了房子的首付,现在还剩50万元的贷款要换,那么我想咨询一下,结婚后如果离婚,我有权利分割此房房产吗?最终能分到多少?
由于本人属于外地人口,并且没在当地工作一年,现和老婆一起买房(老婆是当地人),签的是它的名字并需要先领结婚证明后才可买房贷款。首付是我父母出的,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我们离婚财产肯定是属于夫妻双方,但好像在做房产证时可以有百分比(如房产证我占75%,老婆占25%)是否有效,这些都是婚后做的,分割时是否按此操作
我与丈夫05年结婚,08年购买的二手房,(房款10万元)房款当时都是我借的娘家人的,还有我自己的1万元存款,现在已经还得剩5万了,期间老公的工资还了一部分。房产证上是以前房主的名字,买房时只签了一个书面协议,协议上只写了老公的名字。当时我借款的时候没有借据,如果我起诉离婚房子怎么判,借款如何分担。 我下岗了
我有一套婚前全额购置的房产,按理说属于婚前财产。 婚后我想将此房产卖掉,用卖掉的钱再买一处新房产。 如果新房产价钱不高于我卖掉的旧房产,那么新房产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了吗? 注:旧房产房子是婚前买给父母住的,写的是我的名字。 想卖掉再买一套新房,也是继续给父母居住。
我婚前按揭贷款在县城买了一套房,首付自己出,房屋购买合同书上写的是我一个人的名字,其他什么证件资料的都是我一个人的名字。婚后若还是自己还贷款或者夫妻双方共同还款。要是以后离婚了,这两种情况房产应该怎么处理?
本人女性,2003年结婚。2007上半年,丈夫的父母将其名下一套二手房过户给丈夫,我们将二手房卖掉得20万元;丈夫父母又拿出现金15万元;我们夫妇拿出13万元。2007年下半年把这三笔钱凑在一起,总共48万元买到现在我们居住的房子,房产证是丈夫的名字。请问:1、现我在把名字加在房产证上的话,是否在离婚时有一半房屋产权?2
我是婚后一年多买的房子,也就是10年的1月分,孩子当时8个月,房子的首付款付了21万。还有20万是按揭的分15年,在房子的首付款中有18万是我公公出车祸的赔偿金,剩下的我拿了一万多,我老公拿了一万多,当时买房的时候只是按照我先生的名字登记的,房产证也是他的名字,最近发现他有外遇,这样的话如果离婚将会怎样分割房产
各位专家,你们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今年我附近有熟人要卖房,正好我们需要,就和她联系,确定要买下来,已经交了40000元押金,让她不要卖给别人,等我向其他人说起这个事的时候,特别是说起这个房产的年限变更的时候,全部都是说房产年限是按老房产证的年限为准,老房产上写的是40年,这房子是在96年政府出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