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骨折未构成伤残,可以向对方索赔精神损失费吗(对方
交通事故造成骨折未构成伤残,可以向对方索赔精神损失费吗(对方的全责)
伤者,男性,23周岁,辽宁省沈阳市人(城市户口)于2007年11月23日发生车祸,随后住院治疗,诊断为左尺挠骨骨折,2007年12月进行左尺挠骨内固定手术,经有关部门裁定对方为100%责任(系对方全责)2008年10月入院进行内固定取出手术,现在做了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想问一下伤残赔偿金能拿到多少钱?大概可以得到多少精
交通事故受害方,人未受伤,但被严重惊吓,可否索赔精神损失费?
驾三箱夏利车载4人在高速公路以90公里时速正常行驶,被后面超速行驶的车辆追尾,将后备箱撞瘪进车内将近40厘米,车辆严重损坏,对方负全责,车内4人虽未受伤,但被严重惊吓,导致其中2人失眠及精神恍惚。
是交警在调解时直接算还是要申请后才能算?另以前的鉴定费是300元,现涨到1200,请问是按300元算还是1200元算?车主负全责的。谢谢!
我朋友骑电动车带我,路上与一辆小客车相撞,导致我外踝骨折,小腿划伤,一个月了,留有疤痕,对方没有支付任何费用,交警划分责任,双方五五分,我想问,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外,还有没有其他费用?精神损失费有吗?如果有,怎么计算精神损失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