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处使用权公房,承租人是名字奶奶,户口只有未成年孙女,奶奶户口在别处,而且也居住在别处,实际居住人是承租人儿子和未成年孙女,儿子目前有其他原因不想迁入户口,如果奶奶过世了。1.孙女有居住权吗?2.监护人(承租人儿子)可以申请更改承租人名字吗?
各位律师好,我有个问题请教下, 我有一套使用权公房,承租人是我祖父,已经于2000年去世,但承租人至今没改,房票本上海市我祖父的名字,共同居住人上市我姑妈一家三口(还有我姑父和表妹)。没有我的名字。姑妈一家三口从未在这套房子居住过,一直是我居住的。房租也是我付的。 但是这套房户主是我,户口本上还有姑妈一
我家是一套公房,我父亲是承租人,2005年我父亲娶了一个异地的女人,还生了一个孩子,后来我父亲过世。户口本上我是户主,还有一个孩子读小学。继母没有本地户口。本来太太平平维持父亲在时的原状,我也没有不满,问题是继母有了男人好像准备结婚。 请问父亲过世以后公房的产权是属于个人还是国家的 如果是国家
各位律师,首先谢谢您们的帮助!谢谢!!我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再婚了,结婚时女方另带有一个小孩,现在都已过去20年了,父亲在北京西城有一平房,为承租人,这房子在单位20多年前分给我和父亲的,现在他身体不太好,想在有生之年把房子给我,但是房管局要求变更时户口里所有人要到场,但是继母她们肯定不会同意的,如果我
我父亲租住一公房,作为他唯一的儿子的我和他是同住人,父亲几个月前去世,父亲的侄女乘机偷走租用公房合同,继续在房管局缴纳房租并企图更改承租人为她,房管局未同意,我去提出将房子变更承租与我,房管局表示一定要有父亲的租用公房合同才能变更,我去法院告父亲的侄女,要求其归还公房合同,但是法院称公房不是私有财产
请问公有住房承租人可以共有吗?母亲转让公房使用权需要儿子签字吗?
母亲和父亲是95年离婚的。当时离婚协议是母亲跟儿子共同承租一套房子,父亲跟女儿共同承租一套房子。96年,女儿改判抚养关系,由跟父亲转为跟母亲,但是改判协议上没有写明房子承租关系变更。事实上,96年儿子搬出跟母亲一起居住的房子,自己居住,并于97年迁出户口购买了产权房。女儿从96年就一直跟母亲居住至今(14年)。
父亲刚刚去世,有三个儿子,我老三户口只有我一人在那,是不是我能直接去变更承租人?父亲生前写了份申请,说死后由我继续承租,没有其他人在场,有签字手印,是否有效?我没有和父亲一起住(父亲自己居住)但我女儿每周都去我父亲那住,并且父亲生前屋内设施都是本人建造及购买,是否属于我们“共同居住”? 可现在房管所
父亲刚刚去世,有三个儿子,我是老三户口只有我一人在此公房,是不是我能直接去变更承租人 ?父亲生前写了份申请,说死后由我继续承租,没有其他人在场,有签字手印,是否有效?我没有和父亲一起住(父亲自己居 住)但我女儿每周都去我父亲那住,并且父亲生前屋内设施都是本人建造及购买,是否属于我们“共同居住”?
请问本人有一套15平方左右的使用权公房,(单独一间,没有卫生间,烧菜的地方是和其他人家合用的) 一本户口本,有4个户口,父母和我还有我妻子,想和父母分开为两个户口本是否可以?怎么分户?谢谢! 现父母在外面租房,我和我妻子贷款买了套60平方的产权房,目前这套15平方的房子租给人家使用。
房子是婚后承租的公房,承租人是他的名字,他起诉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他是一个极其自私又心胸狭窄的男人,我跟他说协议离婚,他不同意,起诉到法院,要我们所有的共同财产,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在我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租的,房子的承租人写的是他的名字,现在他起诉离婚,我们就这一套房子,还有个21岁的男孩,我说房子由孩子承租,我们都可以住,他不同意,他明确说为了不让我住,还由他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