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工人,2005年9月至2010年12月31日。已签订劳动合同,但从2010年4月起一直到2011年的4月26日止,整个车间的11名工人全部待岗。到4月26日这天,厂方送达“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待岗期间,厂方给了没人240元钱,扣去养老保险,每人只得69元。而2011年的2.3月又按450元给工人,现在工人不原续签劳动合同。如何获得赔偿?
合同期满的半个月之后,跟我讲,不续签,要我走人!单位如何赔偿我?
我在一家私企工作了二年多,正式签合同是去年08/3/19号至今年三月,他们于4月2日向我提出,不续签,要我走人,请问,单位该如何赔偿我? 看了这三个答案,一个和一个不同,有没有具体一点的劳动法依据呢?? 还有除去我应得的工资外,我应多拿几个月的,是2个,还是3个,或者是2.5个,3.5个?? 我的合同签的是1160的,但工资条的基本工
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2002年进厂至2010年9月30日,请问该如何赔偿?
本人2002年进厂工作至2010年9月30日,合同是一年一签,2008年后已签三次合同,最后一次是半年合同,合同期满后,现在公司不再与我续签,请问该如何赔偿?是按2002年进厂算起,还是2008年算起?按劳动法规定2008年后第三次应该签订无限期合同,但公司没有告之本人可以签订无限期合同,只是给予半年合同,请问这样是否可以向公司索赔半年
我爸帮私人老板开车(托头车),途中,他下车打电话突然死亡,经法医初步认定为谇死,当时没有解剥.出事当天我和妈妈都没有见到我爸最后一面那老板就把我爸运回家当天把他给埋了,当我看到出事时我爸的相片.他的脸部和手部,耳.有严重的擦伤,现在老板只给一万块的殡葬费就想这样了事,我爸今年44岁,还有一个11岁弟弟,17岁妹妹,81岁奶
您好!我是去年11月份的生的宝宝,现在还是哺乳期,但和公司的合同也到期了,但是公司不和我签合同了,这样的话我可以能要求公司赔偿吗?如果可以具体怎么赔偿?麻烦您了。
尊敬的律师: 您好,我是江苏连云港新浦人,于2010年10月在连云港松鹤家具厂定做了一套价值9000元的家具,合同承诺2010年11月交付使用,但至今只有部份家具交付,还有一件衣柜和书柜没有交付。其中交付的部份家具也有损伤。请问这种情况该厂应该如何赔偿?请您在百忙之中帮忙解疑答惑,谢谢。
我是某厂工人,05年9月1日至10年12月31日已签订劳动合同,但从10年4月就待工至11年4月,【待工原因是厂方造成].而在4月26日厂方下达“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工人不签,厂方该如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