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岸区鸡冠石镇的一个居民。因为读大学的原因把农村户口迁成了居民户口,现在结婚有了小孩。小孩也在当地申报成居民户口,并且我爱人是成都的居民户口。现在我们这里开始了征地安置赔偿,我想请问一下,我和我爱人小孩是否能享受这一政策?
前几天听镇上说一个人一共只有不到3万的赔偿(房屋除外),我们这里人均土地也就0.3亩左右.我觉得这个赔偿太低了,请律师给个详细的答复.
我家正在进行拆迁赔偿安置。现阶段已经评估完成。我家实际建筑面积实地测量124.21平米,房屋重置价718元/平米。安置房820元/平米。预备可拿一套120平米,一套81.3平米。但是安置房是小高层,有公摊面积在其中,拆迁公司一定要把公摊也按820元/平米买给我们。拆迁公司的这种做法有没有法律依据?我们可不可以按实际套内面积
我是一个农转非人员,已经转了很多年了,但是还没有房屋安置,现在我结婚生了小孩,小孩的户口在我的头上,但是是居民户口。若果农转非安置时, 我小孩能享受安置补偿政策吗?
我村一块承包地因地势不好、离村子远,经村民研究将此块土地以八折分包给我们几户,(每一亩地额外补了二分地)现在建厂需征这块地,我想咨询打折的(二分)土地补偿应该属于承包户吗?谢谢!
我们村上没经过我们同意把我们的 口粮田给卖了,每垧实际卖多少钱我们不知道,只是村领导说卖38万,给老百姓70%,村留30%只给我们26。6万这合理吗?我们没有签字就把钱打到直补折里了。我们子孙后代在也没有口粮田了。让当官的 给卖没 了,我们农民到底应该得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