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个表哥在赌场放高利贷,期间有个也是放高利贷的人问他调钱给其朋友,他就当朋友一样把钱借给他,并没收取利息,那人还问别人借了一万,后来问他还时那人还不出钱,那人就带给他们到亲戚朋友那借,结果都不借给他,还说就算他死了也不借,到晚上那人乘着去亲戚家借钱溜走了,等我表哥他们去寻找他时,那人居然上吊自杀了,后来经公安机关验尸是自杀且身上没有伤,我哥因为这事到公安机关自首,先在二十多天了,期间另外一个借他钱的人罚款一万多已经出来,那是因为开赌厂的人赔了十万给那个死者家属,但今天听说我哥要罚款四万多,而且公安机关还准被报批检查院批捕,请问如果到了检查院会被批捕吗?还有这四万有没必要给公安部门
父亲私下借欠高利贷,还瞒着家人把自己的一套住房房产证和儿子的一套住房房产证抵押给了放贷人,现在父亲关机逃到外地去了,联系不到他.现在放贷人要儿子替父亲还贷,请问儿子是否有义务替他还钱?还有他们放贷人住到我自己的房子了,请问该怎么办?? 在以上的情况下,若父母离异,那么作为子女若不在跟随此父亲,与母亲一起独立生活
我于2009年1月借了朋友的高利贷4万元用来做生意,当时约定每月的利息是2000元,利息也按月给了他,共24000元。现在借款到期了,我的生意却亏本了,我没有钱还给他,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把每个月支付的利息共24000元作为本金,然后再还余下的部分?如果他起诉到法院,会是怎样的结果?谢谢。
前妻一直赌博,欠了很多高利贷。一直找他哥哥借钱,我也不知道。后来又欠了很多高利贷,人家上门要钱。他哥哥为了以后要钱,就叫我写了借条。然后,把钱打到他妹妹的卡上了。(此时我们还没有离婚)后来,她欠债太多了,就躲起来了。他哥哥找不到,就到法院起诉我,此时,我们已经离婚了。庭上,他哥哥也承认是为他妹妹还了
丈夫私自借的高利贷应该由双方承担吗?如果离婚财产和债务是否要共同承担?
如果丈夫近几年来一直好吃懒做到处借高利贷,而妻子一直打工维持生活还有扶养孩子照顾老人还要给丈夫还利息,现在欠高利贷有十四万,而他家有一宅院也就值十来万,现在丈夫逼着妻子要把现在的宅院卖掉,而妻子不同意的情况下,丈夫天天在家闹也不干活,晚上妻子回家还要对其实施暴力,我想知道如果现在离婚应该由男方提出好
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就可认定为高利贷,那么则算成分的话,银行贷款率息是否超过4分?法律保护范围内是否规定一般不超过3分呢?那么超出的1分就不收法律保护了吧! 没有回答我的全部问题啊?2005年的银行贷款率息不会超过1分吧
现在我继续资金周转借高利贷2W元,一年利息1W,合理吗?并且是分期付利息,拿到钱的时候扣除3000元利息,到半年再给3000元利息,然后到1年期限再给4000元利息并且把本金还上,请问合理吗??
父亲抵押集体土地上的农村唯一住房给高利贷借钱,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情况如下,目前我该如何处理?起诉需要准备些什么? 2008年12月31日,由于父亲长年赌博发展成借高利贷,导致父母离婚。家里有两处集体土地的上的房子在离婚协议上如下所写-----位于*******的二层一间自造楼房和一间自造平房归二个女儿所有,该房父亲有永久使用权,在父亲使用期间二女儿无权出售或抵押该房屋(此房屋为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