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5日立案的执行案件,2009年7月19日执行到位,标的为12.8万。关于债务利息,请高手解答: 1、债务利息的利率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还是最高利率?好像2009年5月最高院出了一个说债务利息按同期基准利率。 2、利率变动比较多,利息是要分段计算吗? 3、如果哪位高手能算出利息是多少,不甚感激!标的 12.8万。
请问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应该按照一审判决呢还是按照二审判决开始计算的
请问 一审判决下来以后对方上诉到中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现在执行的时候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 应该按照一审判决呢 还是应该按照二审判决计算的?
某客户于1995年5月25日向银行申请贷款,于1995年9月30日到期,当时签订合同的年利率为17.5680%,后该客户贷款逾期至今未还,现该客户来还款,逾期利息是按照当时签订的年利率的50%逾期利息计算,还是按照人民银行近几年来所调整的利率来分段计算?望解答。
1.法院判决由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26614元及利息【从1997年1月21日起按月利率 2%计算至还款之日止】;并承担诉讼费用3500元、承担执行费6750元。 2.法院执行通知书限被告于2006年11月24日以前自觉履行完毕上列项目。 3.被告在执行庭的强迫下,于2007年底、08年底、09年底、2010年底每年偿还28000元,共计
一.金钱给付的判决延迟履行期间的双倍,最高利息如何计算? 二.金钱给付判决中利息部分的给付,被延迟给付期间法院应执行债务人双倍延迟履行金吗?
法院判决结果:被告于十日之内偿还原告借款120万元,并支付该借款的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120万为基数,期限自2010年7月1日起至偿还借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说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何计算?被告08年7月欠我违约金5万,至今未还,法院判其要支付违约金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想知道他应赔多少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