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在一个公司,部分人出资成立一新公司,我作为隐名股东。后出资人大部分都与新公司签订合同,我还留在原来的公司,后我干别的去了,保险什么的协商我出钱旧公司代为交,劳动合同没到期。现新公司要求我股份转让,说是根据新股份公司章程我合同解除后需要转让,但是我认为自己和新公司没有任何劳动关系,从来都没有签订合同,故而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说。只是一个实际的出资人。我这种情况可以不转让么?谢谢
请问:我想将自己的股分转给侄儿,平价转行吗?为什么地税局一定要我们做资产评估,交个人收入所得税,明明我们是平价转给自己的亲戚,不行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平价转的吗?
我于2007年5月与几人合伙办一碎石场,由于经营不善连连亏本,后来另有一人于2009年四月份将我的股份120万折价36万元现金他买去,包括所有的外债他全接过去并双方签订了合同[当时他拿不出这么多的现金打了个36万元的欠条],说生产四个月一次付清,至今一毛没还,外债一分也没有还,他接管生产期间没上缴股东一分钱,他一人独吞,并于2
双方比较信任,所以股份转让协议写的简单,没有写明违约责任,而现在受让方已经付完股份款,事后却反悔,要求转让 方退回股份款,那他在起诉时会胜诉吗?并且他因该承担什么责任
我购买了某娱乐场所的股份。只与卖股人签订合同,没有经过工商局办理,现在娱乐场在我不知情时所停业。其他大股东联系不上。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现需要进行股份转让,需要办理的一切手续和流程是什么?另外股权证明有书面范本吗?有的话请提供,谢谢!
我于2008年6月购买了公司的股东手中的3.5%的股份,但是资金是在9月份给的,现在他说我在这个三个月中不能享受公司的分红,是这样吗?现在他要向我讨这三个月的分红,这样做有依据吗? 我本来就是公司的股东之一.08年有3位老股东退股共计30%,由于种种原因,这些股份由这个人全部收购,并到工商局进行了变更登记.我和他再签了3.5%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