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租金120 押金120 要求半年才退回 但住了两个月 房租涨到140 我可以退房吗 并且退回押金或部分押金吗
双方都没有合同
月初,我通过厦门的一家中介公司找到一份出国劳务的工作单。两天后,由新加坡代理面试,并告诉说我面试通过了。面试后,我一再询问中介有关新加坡公司的名称和地址,以便了解更多有关公司的状况。可他们一直都不肯告知,只说等批文出来了自然就会知道,并让我尽快先汇3000元押金,才能办理手续。批文拿到后,我让朋友去面试
情况是这样的,我和朋友一起租住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付三押一,合同一年,合同中规定,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结束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双方协商解决 因为同租人工作调到外地,我一个人无法继续租住,所以我在3个月快到期的时候,提前了18天通知房东,并表示愿意多付12天租金以给房东一个月的时间,然后房东接下来
公司租赁的写字楼,已押三个月的租金给出租方,在合同协议书中有一条例是:租赁期未满,承租方提出退租或变更租赁场地,视作违约,,所交纳保证金不予以退还,,,请问律师,像这样的条例合理吗?
这期间由于我生意不好,准备不做回家了,店面都转让出去了,就是我住的房子也想退掉,可是房东不给退,要求只退押金不退月租,当时没签合同,就写了收条给我上面写着:收到房租多少押金多少,租期为6个月,可我还有3个月时间才到期,房东这么做合法吗?我可以退回房租和押金吗?
定金收据可以看作事实合同,那如果我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退回定金,或者请求法院依法撤销我们的购房合同吗?因为新房政下来之前,本来只交两成首付,后来变成三成,导致我无法继续履约。
我与爱人2010年4月结婚,同年12月生了孩子,现在两人感情不和,想离婚,财产上的问题,我可以把所有积蓄给她,房子方面我们目前都是租房子住的,孩子经后她要,但孩子户口还没有进户,不知道离婚后能否进她的户,现在孩子才4个月大,听说法律上必需得一年后才能离的,如果离婚后我马上跟别人结婚,是否可以在生一胎?
父亲今年1月在工商银行存款的时候被一家阳光保险公司的人忽悠的买了一份保险,告诉父亲是每年存1万元连续存5年在十年后能得到8万元,最近才告诉我这件事情,我一听就觉得很不靠谱,主要是我对保险公司一点都不信任,这个保险公司又不是大的平安那样的。所以让父亲去咨询退的事宜,可是得知得赔偿给他们30%也就是3000元。我
我父亲是是一位病退的职工 2010年因病住院 但是因为家庭的经济环境不好 没有钱住院 所以找到了他的单位领导 请求领导帮助 而后 单位为我父亲垫付了全部的医药费 也就是自费的部分 我父亲去世后 他生前的医保的二次补偿下来了 但是 单位要我们退还给单位 请问 我们应该退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