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离异,两人共有房产经过财产分割由男方过户给女方,过户后房产证注明“市场商品房,于2008年3月5日申请离异分割“”2008年3月11日抵押给***银行“。房产是在2008年3月11日交的印花税和房产登记税。
女方于2008年3月6日登记再婚,请问这个房产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共有?
房子当时市值100万,离婚前房贷40万,2008年3月19日追加贷款10万,共计贷款50万未还。
这套房产如果在最近几年出售后重新购置新房,购买的新房属于个人还是共同财产呢?
婚前自购房产,婚后卖出,半年后,用这笔钱加上父母的资助又买进一套房,房子是自己一个人的名字.贷款也是独自负担,请问,离婚的时候这套房子算婚前还是婚后财产?增值部分怎么算?
婚前女方房产(无贷款)婚后出售后所得款项再购置房产,共同还贷,新购置房产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男方和前妻有一女,且判归前妻抚养。现女方因担心日后男方前妻的女儿来争房产,该如何确保现购进房产不被谋夺,有什么办法能令现购进房产归女方个人所有?
我们家的住房是婚前拆迁分配的,户主是我母亲。属于公房。每月付房租的。但是在结婚不到1年的时候,我和母亲共同出资买下了产权。(房产证上有母亲和我的名字)请问这个房子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呢?房子是婚前就存在的了。 谢谢!
你好律师,我亲戚是二婚。再婚夫在之前很多年都是住在单位的承租房里,当时他与你前妻共同居住在些房并生育三个小孩。我亲戚与他再婚后单位说可以工龄加现金把居住的房给买下来。后我亲戚与他再婚的夫一起买下了此房。事隔很多年后,此房拆迁后我亲戚与再婚的夫又在别的小区购了一套优惠的房。现在亲戚夫病危,他的那三个小
准备结婚了,男方有一套名下房产,现在女方一起承担,怎么区分婚前还是婚后财产
准备结婚了,目前,男方有一套名下房产,首付和目前的月供贷款都是男方家人支付,买的2手房,目前刚刚还贷2年半,婚后女方打算和男方一起共同承担贷款,那么,这个财产,怎么区分婚前和婚后部分,男方是否需要做婚前公证,女方愿意承担贷款,那么是否可以把名字加进房产证,财产又是怎么算,作为对未来婚姻后财产保障,想咨
我想问下:婚前(没有结婚证)的时候男方购买了房子,付了首付,如果后期拿到结婚证后,房产证上是否可以添加女方的名字(如果男方同意),且一般是在哪里去办理手续的?非常感谢
婚前男方父母帮忙供的首付,贷款购的房,婚后生了儿子之后才办的产证,一起还贷款,产证只有一人名字,房产属共同财产吗? 因为是很多年前买的房子,当时只有四五十万,现在值三百万左右,那我的权益是否只有那少少的贷款的升值部份?还有所有房产的升值部份??就是三百万—50万的一半。。还是其它................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