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没有相关证件,被说是非法占用农田,但是有农田合约,政府要强行拆除,但是没有给时间,群众财产被强行侵犯。
在恩施市小渡船办处望城村、州烟草公司非法占用农田、林地几百亩大搞楼宾馆建设、沒办征地手续,因恩施市国
在湖北省恩施市小渡船办处望城村、州烟草公司非法占用农田、林地几百亩大搞楼宾馆建设、沒办征地手续,因恩施市国土局操办,至今违法建设越演越烈,请反映到国土资源部,国法还有用吗
2010年底广西贺州黄姚古镇为了发展旅游业,旅游公司和黄姚镇政府征用我们村的基本农田,在群众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丈量了土地。以水田3w3/亩的价格一次性支付给村名。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就这样不再属于我们的广大村民了。请问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帮我们不失去我们的土地。谢谢
请问:农村房屋建造批准、是否要经过周边土地用户核实、没有非法占用“土地管局”才能批准?如果未经核实“土地管局”就按村干部的口实,进行了批准,是否就合法了呢?(据周边的人说,上级只相信干部,村干部和非法占地用户关系密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能否打赢这场管私?我是被私占土地
具体问题如下: 现在国家免费建设农路,我家是倒数第二家,也就是村尾,现在建设农路刚好农路铺水泥路到我家门口,大车都可以入,不过我们隔壁最后一家不愿意拆他们的围墙,他们的围墙占用了村路的一半,以前不铺水泥路就让他们霸占也没所谓,现在他们就是不愿意拆。我找过村队长问了一下,队长说他们家不愿意拆,那我
邻居以子女多住房紧张为由强行占用基本农田(我们咨询了县国土局,经核实该农田为基本农田)建房屋,该行为严重影响到我们的日常生活(房屋采光、占用道路导致我们需要绕道而行)。我们向乡镇有关负责部门反映了,但是他们说现在的造势不大,要我们双方调解,他们只负责向上级反映。在我们的再三请求下相关部门也只是走走过
安徽省广德县邱村镇有一老板在我们这建石粉厂占用我们农田以16000元每亩来赔偿,可我们不想卖。当地有些官员也说叫我们必须得卖。把有些不愿意卖的都用推土机推了。请问赔偿数目对不,可以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