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天去了工体南门的红果俱乐部应聘,那里收了我三百块钱的服装费,给我一张入职表,填完之后他们把下面的一半撕掉给我,上面留了电话,最主要的事著名服装费归个人所有,一个月后退款,如果我明天不上班去把钱要回来他们不给的话我可以报警吗?谢谢!
我在一个农贸市场里租了个服装摊位,主要经营低档的女装,就在昨天工商部门来要收取打假费!说是我们衣服都没有三证,需要交200元,我听别的个体老板说以前就收个6,70元 今年要收200! 请问律师这个费用我们可以不交吗?法律上有打假费这个说法吗?交上打假费 低档衣服就不算“假”了吗?清律师帮忙解决一下!还有国税的
8月8日在北京沸腾180ktv应聘经理助理,该公司人事人员说入职需要先缴纳200元押金,400元服装费,试用期一个月之后可以返还,我就交了,刚刚在网上看到这家公司收取押金之后利用各种手段逼员工离职,因为本人还没有上班,想请教您,我该这样追讨所交的钱? 首先谢谢各位律师的回复,我还有一些疑问,如果跟该公司协商退还钱
我是做足疗的.我们店规定每个员工必须工龄达到十五个月才可以把扣的押金776元,还给员工,我们没有签合同,只填过一份简历,而我只干了八个月.请问我可以要回押金么?店里的这些规定是合法的吗?
对方以招聘形式收取保证金后,以各种理由追加安排工作的好处费,本人因无法承担追加费用要求退款,对方答应起初答应退款,但之后又以各种理由先拖延退款,后再次追要退款好处费(保证金的30%),本人无奈又交了好处费以后,对方却明确拒绝退款。本人曾经报案但是公安局回答这是经济纠纷不能立案,要我找律师向法院上诉,请
在单位工作3年,先是两年的合同期满了,又续签了1年合同也到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口头提出了离职申请,正在做交接工作。即合同期已满且正常交接了,因工作原因,单位新购置了秋装和冬装工作服,公司以工作服使用未超过1年为由需要收取一定比率的服装费,这是合法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求职时用人单位招聘时收取服装抵押金合法吗? 某人在一家KTV上班工作。单位要求收取工作人员200的服装押金和500的呼机押金。且工作人员已交所有押金,并有证据
我在一家用人单位面试的时通过了他说要交500元服装押金,请问这样是合法的吗,而且也没写收据给我,请问怎样才能要回那些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