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师,您好!我是湖北襄阳的朋友,2011年4月25日的凌晨一点,父亲和弟弟在318国道脚基坪收费站处被十几个武警、运政、警察等国家执法人员殴打至伤。 您可能要问为什么执法人员会打手无寸铁的百姓呢?首先,申明我父亲和弟弟都不是罪犯,我们是合法的中国公民。父亲和弟弟是专门开金刚自卸车的,车我们是没有办理道路运输证,因为考虑到只是在工地上来回跑所以没有办理。但这次情况是车需要从四川的宜宾转工地到雅安去,就是在这条道路上我们12台车在去的途中被雅安市天全县路政部门罚款高达36万(平均每台车3万),经协商后处罚达20几万由于没带过多的现金,只交了一部分,另外打了20万的欠条(现在欠条我们和天全县路政部各保留一份)。在返的途中也就是4月24日,我们打听到天全县路政部门还要对我们12台车处同样的罚款时,父亲比较生气,明确表达不愿意再交费,这个罚款的没有足够的依据。在4月25日的凌晨一点经过脚基坪收费站被天全县路政部门拦下,当场被警察、调来的武警和运政人员集体殴打,弟弟去试图阻拦时,同样遭到他们的集体殴打(当时的情形该收费处摄像头记录下来了)。 在国家反复提倡和谐时,出现这种情况?我们该找谁维权?能不能通过司法程序走?
不知道对方为执法人员的情况下而打了对方,会被判什么罪? 现在当地派出所定为了防碍公务罪,在找当事人说是录口供了解情况,这种罪会怎样判? 当时对方没开警车,没穿制服,被打了以后才说是法院的人,才出示了证件,怀疑是假证件。
强奸犯监外执行人员,殴打正在执法的执法人员应该收监吗 强奸犯被判取保候审,殴打执法人员,造成轻微伤的,应该收监吗。
我丈夫是个水果零售小贩,和执法人员发生冲突,我丈夫被执法人员打了,没有受伤,但是执法人员不承认打过我丈夫,而且拘留了我丈夫,我该怎么办?
律师您好! 我家人作为人事部门人员和员工进行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谈话时,员工携其亲属在公司会议室对我家人围攻,手臂被咬伤,手机等物品被其踩碎, 请问这是属于民事纠纷么? 派出所只出具了出警登记表,无任何调解书或处罚书,在登记表上也无任何事情经过,只写了我家人与员工因琐事争吵并打架,调解员工赔偿医药费和
城管执法时,扣押一件物品,但并没有给出扣押清单,凭证,收条等手续。那么此物品的占有权是否扔属于原主人,而不是城管单位
我们厂从去年一直在申请工商执照,但是工商部门一直不批,被查了两次,去年一次罚款5000,前几天又一次罚款10000元。现在要求我们去结案,但是他们明知道我们的执照没有批下来,几次三番这样做,会不会过几天又来查,要求罚款,中饱私囊,他们这样违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