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2007年7月我们村有部分土地被征用,我家一点土地都没有了,村民代表竟然以97年的人口比例来分配,我是2000年结婚的,并合法生有一女一儿,老婆的户口也早进迁进我家,可是在本村没有承包土地,这样一来,我家新增的3口人都分不到钱。我起诉到法院,又上诉到中院,他们都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释》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驳回。我 认为这是法院明显的理解错误,这一条根本就不适合本案。麻烦您能为我查找相关资料,为我们全村一百多个新增人口讨回公道。顺便问下,我们这案子可以上访吗?
我现在的姐夫哥于10年前入赘到我们家,现在40多岁,无亲生小孩。户口一直没迁移过来,(迁不过来,因为我前姐夫把户口迁移到所在生产队,和我姐离了婚,又重新在当地结了婚)目前还在黄土镇的一个村上,由于5.12大地震的原因,土地已被征用,(他的土地交给公家在做,做为公田。)划分为北川县城。但是现在村上说,没有我姐夫
我们一家人1991落户于岳阳康王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茶组。94年第一次土地征收时,分了我们地皮做了房子,但分土地补偿款时,由于我们是新户,只分到了人均的50%。 现在我们村里又有地皮要征收,村里大多数人都觉得我们不再是新户,应该分到土地补偿款的人均全额补偿款,但是有极少部分人说我们还是新户,不能分到土地补偿款。
关于土地补偿新增人口能够依照之前第一次新增人口集体补偿费分配标准进行吗?问题是两次的金额不同,如之前按百分分之五十是5000而这次按百分之五十是50000
我家当出父母59年支边(新疆),89年户口迁回泰兴,我家只有我爸妈和我弟弟,87年分给我家一部余田,之后一直未分田。后来我和我弟弟有了各自的家庭,2010年队里要征田,现在泰兴只有我一家三口,其他人都在新疆,征田补偿款与分的田只有我家三人的,其五人没有,这样分有问题吗?有什么解决方法?
我们这里开发,村里土地被征收新增的农业户口人员没有地,怎么办?我们这4年一变地,去年大队重新分地,向我们家新增了两口人,都是农业,大队去说没有地也没说有什么补偿,像这样我们有权利要回我们的土地吗?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吗?谢谢。
我们村里的耕地即将被征占,(96年土地已经分配完毕,30年不变)除了口粮田和责任田以外,我村还有一部分机动地,村干部主张按照96年分配土地时的人口来分这部分机动地的土地补偿款,我们是属于新增人口,想知道我们是否能分到机动地的土地补偿款。
律师: 你好,我是义乌市农村人,我弟弟今年十岁了属于计划外生育,在2005年接受处罚并缴纳了社会抚养费罚款。最近我们村庄被开发,村里在分土地征用补偿费,我父母经常和村小组人在争吵关于我弟弟能不能享受土地征用补偿费。村庄里其它小组也在吵,害得我们都静不下心来学习了,麻烦问一下我们能享受到土地征用补偿费吗?
您好,我家是浙江杭州淳安农村的,前几年有家公司在我村开发旅游,有一部分的田地被用作新办办公房和停车场,当时签的是租赁协议,现已完全改变基本农田用途和原貌,请问这样合法吗?另外,淳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费分别是多少?急,万分感谢!
我和爷爷奶奶平分两套房的三分之一作为遗产(公有住宅使用房不能拍卖小产权),爷爷奶奶迟迟不给补偿款,按评估标准我可以补给他们三分之二我要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