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办理罪犯假释的过程中遇到这样一个情况,某犯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考核期满后,该犯直接被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现已在我监狱服刑满十二年六个月,该犯也确有悔改表现,改造表现良好,请问他能否假释?他的刑期过半应为多少年?
我是外来媳妇,户口还没转进上海。老公是上海户口,我们拥有一个五岁的孩子。请问这种情况老公和他父母还有我们的孩子去申请经济适用房,如果申请成功,他们的户口是不是要迁出老房子的?还有等我满35周岁后户口迁回上海,我的户口是迁进老房子还是经济房那边呢?如果以后老房子动迁,我作为外来媳妇还能享受动迁政策吗?老
修正案八2011年5月1日执行后,对在之前被判处无期、死缓的罪犯如何执行减刑?提高的实际服刑限制是否从旧依照修正前规定执行?无期罪犯是最少实际执行10年,还是13年?死缓的减刑是按减为无期或20年,还是按现在减为无期或25年。
您好,我朋友2000年10月拿到死缓裁定,2002年11月拿到改判无期裁定,2005年5月改判为有期,那按刑法的第八十一条之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才能假释,那我朋友是不是2012年11月就可以申报假释材料了,谢谢!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结论,与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但医院存在诸多问题,病例书写混乱,对了解患者真实情况有一定影响,医疗机构存在的过错如病历书写问题和用药不规范可能会对病情的治疗有不利影响,根据这样的鉴定结论法院会依据侵权责任法判医疗机构承担部分责任赔偿么? 我有权要求医院承担鉴定费用么?
如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二)和第四条
第二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的,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修正的国家赔偿法:(二)赔偿请求人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提出赔偿请求的。 第四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
经济适用房要求取得本市城镇户籍5年以上,请问,我在北京上大学,05年上大学后户口就转学校了,在学校的4年是否算取得了本市城镇户口呢? 另外,我现在是单位的集体户口,是否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呢?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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