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与人发生不正当关系,我发现后悲痛欲绝,给我的身心照成了严重摧残,但妻子求我原谅她,考虑到孩子的成长,我打算暂时这样维持婚姻,但是那种恶心的感觉我不知道是否能忍受得了,如我现在要求妻子写下协议,如:在丈夫无法忍受内心的痛苦时,要求离婚得不条件同意,并自愿放弃财产所有权,净身出库,离开这个家。这样的协议在离婚中可以生效吗?法律是否可以按照协议内容生效?
我老公是一个不安份的人,从我们结婚到现在已经有几次出轨的行为,但是我们夫妻感情还在,而且有孩子,不能轻易离婚,所以我一次一次原谅他,但是我心里很不踏实,他提议我们签署协议,就是在我们在一起生活的时候我们的所有财产都归我和女儿所有,如果他背叛家庭将会净身出户,所有财产都归我和我女儿,我们双方按手印,这
丈夫出轨要求妻子原谅,提出写份协议,协议内容的大概是如以后妻子再提出离婚,丈夫无条件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和探视权,财产全部归妻子所有 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律师您好:父亲去世多年,年迈母亲健在,5子女及母亲共同签订协议并签字,如下:由其中一女儿赡养母亲,母亲将现一套住房给她(注:该房屋为父亲单位所分,父亲去世后母亲买下其房,房写母亲名字)。现5子女反悔协议,认为房屋母亲只有处置自己部分的权利,父亲部分仍需分割。现在母亲欲立下遗嘱将房屋赠与其中赡养她的女儿
律师您好:父亲去世多年,年迈母亲健在,5子女及母亲共同签订协议并签字,如下:由其中一女儿赡养母亲,母亲将现一套住房给她(注:该房屋为父亲单位所分,父亲去世后母亲买下其房,房写母亲名字)。现5子女反悔协议,认为房屋母亲只有处置自己部分的权利,父亲部分仍需分割。现在母亲欲立下遗嘱将房屋赠与其中赡养她的女儿
律师您好:父亲去世多年,年迈母亲健在,5子女及母亲共同签订协议并签字,如下:由其中一女儿赡养母亲,母亲将现一套住房给她(注:该房屋为父亲单位所分,父亲去世后母亲买下其房,房写母亲名字)。现5子女反悔协议,认为房屋母亲只有处置自己部分的权利,父亲部分仍需分割。现在母亲欲立下遗嘱将房屋赠与其中赡养她的女儿
想问下,2夫妻之间的协议,如由于男方家庭暴力,但不想离婚,女方说定下协议,如果还有下一次,男方应无条件净身出户,婚后夫妻财产和子女抚养权归女方所有,只是夫妻签名有效吗?需要去公证吗?公证受理吗?谢谢 想请问一下,什么叫做判决离婚?什么情况下是判决离婚?如果男方再出现家庭暴力,还不愿离婚的话,是不是要上
我和我老公签订协议,如果以后因为任何事情离婚的话,女儿的抚养权就归我,各自名下的财产归自己所有,请问这样的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要是以后他反悔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