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继父再婚,房屋马上要拆迁了,他想以赠与的方式把拆迁以后的财产和房产给我,这样有法律效力吗?继母有权向我索要吗
奶奶在世时,爷爷单位分配一套2居室住房。奶奶去世3年后,2000年前后,爷爷再婚。后老伴(有2女儿4男孩并且已经婚3次)是农民,没有任何收入来源,他的4个儿子已经与他断绝来往,爷爷当时是急着把自己的户口本拿走登记的。后来爷爷的子女担心以后的财产继承问题,于是与后老伴签订了一份协议(双方老人及双方子女均签字),
1997年我父母离婚,当时我是被判给我父亲的,我们当时住的房子是爷爷奶奶的祖屋。2003年我爸爸再婚,女方的户口是2003年7月迁到我家的,具体他们领证的日期我不知道。2003年拆迁(拆迁日期也记不清楚了,但可以查的到的)分了一套经济适用房,房产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但是我们三个人户口都不在新的房子里。现在我父亲去世
我的邻居(带着儿女)与另外一个男士(带着一个儿子)再婚,共同办理了结婚手续;中间双方共同购买了一处商品房,但由于房子购买较早,该房子没有房产证。现在双方感情破裂去法院判离婚,法院目前只给与判决离婚,但由于房子没有产证就一直未给予处理,请问女方该如何使用法律武器获得自己应该获得那一半房子
母亲再婚,现谈到房子将来子女如何分配的问题。继父有两女在南京,母亲有一女儿在上海三个儿子在外地,其中两个儿子在母亲离婚时判给父亲。现问此房产该如何分配? 注:女儿的户口和现父母在一起
我们是再婚。他有 2个孩子。我进他家时,孩子都已成人,现在 我的努力下,他们都已有孩子和房子了。(为给他的孩子买房子,我吧我所有的积蓄都 那出来了)那他婚前的房子我 能继承吗?如何才能继承?(我们 现在住的房子无房产证)他的孩子有没有抚养我的义务?
王xx和李xx是再婚夫妻,两人结婚有20年,各自有一儿子,他们对两人死后房产继承达成协议,将房产分为两份,由各自的儿子继承,互不干涉,我想咨询一下,证明书该怎么写
我离异后再婚,与前妻所生大女儿由我和现任妻子共同抚养,再婚后与现任妻子育有一女。用妻子名下的公积金把原先的59平方公有住房买下,转为了产权房,房产证上是我们夫妻两个人的名字。户口簿上就是我们四个人。大女儿现已出嫁,户口仍在我处。我婚后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下肢残疾,办了病退。家里的里外事务都靠妻子在支撑
我的父母只有我一个女儿,母亲去世后,父亲再婚,对方有一子一女,我有一个儿子,我让父亲把房产公证给外孙,是否有法律效力?我的儿子是否享有房产的全部产权?
我最近总是上的QQ和一个本地区的女网友聊天,说了一些比较亲密的话,有的时候还会发一些短信说了一些比较亲密的话,导致我的爱人就怀疑我有外遇,导致感情的不和要离婚,可是我们当初买的房子是我结婚前买的,当时141400元正,按揭贷款了50000元,婚后我父亲给了我50000元让我把贷款一次性还清,可是我当时只还了3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