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母亲过世,与母亲形成事实婚姻的继父对继女幼时侵害,母亲病故后又对其侵害,但因证据不足而没被绳之以法,继女无奈与继父断绝关系,经法院判决于半年前断绝了继父女关系,判给继女房子10万元,老头承租了继女母亲的公产房。现在老头病故,请问女儿是否可以要回房子的承租权?
老太爷过世,家里2个儿子。老太太准备把房子分给大儿子,回来剩下的先进分给二儿子。但是房子是公产房,如果老太太写遗嘱此公产房承租权分给大儿子,现金分给二儿子,这样的遗嘱是否收到法律保护?如果没有保护或者有争议的话,老太太如何写才能有法律保护呢,让大儿子先过户,然后遗嘱只写现金给二儿子?多谢!
现有南开区公产住房一处,我从小就与爷爷奶奶居住。我的户口一直在我爷爷奶奶处。因父母离异。后我爷爷病故,现由我奶奶承租,我父亲没有住房,我也没有住房,但我不在本市上班,但我经常回家居住。现我父亲与我奶奶同住,以后我可以承租这间公产房吗?
请问公产房是爷爷的名字,他过世后未变更承租人,现在奶奶也过世了,要变更承租人是否需要经过所有子女的同意?父亲共有兄妹5人,我们一家没有住房,一直和爷爷奶奶共住,我们三口一间,爷爷奶奶一间,但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这种情况,是否可以不经过大伯和姑姑的同意?多谢解答。 如有纠纷,是否会考虑各家的经济状况和实际
律师叔叔阿姨们你们好,提前祝你们新年快乐,我现在想请问一个问题,我和母亲过,住在舅舅的企业产的偏单里,现在与舅舅商议完,房子可以变更为妈妈的名下,请问公产房承租变更手续是什么?谢谢你们。
我爷爷有1套公产房,在爷爷过世前,已经将房屋承租权变为姑姑的了,(具体手续不清楚),爸爸和姑姑的户口都在那里,且爸爸和姑姑都没有其他的住房,现在房子由我的一个姑姑居住,爸爸长年在外地出差,只有过年过节才会回来。我在网上也看了,公产房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并且是谁的户口在上面就有居住权,我想问一下,既
公产房是母亲的名字但是我结婚后一直住在这儿。户口不在这儿。母亲不在兄弟三个以后我能继续承租吗
他们都有房。。老二和老三分了一套偏单,也是公产房,名字是父亲的已过世,母亲健在和老二住在一起,老二是按当时的市场价分一半给老三。现在所有人的户口都在那套偏单哪里。如果母亲不在了,我是独单。兄弟之间有矛盾。请问我的这套房子以后我能继续承租吗
父亲生前为铁路职工,有一处铁路公产房,始终和弟弟一家住在一起,父亲过世后,在兄弟姐妹不知情的情况下,弟弟私自将房产的承租人变更为母亲,现在母亲也过世啦,弟弟要承租此房产,请问他有没有承租的权利?我们其他的兄弟姐妹能不能要求补偿?另外弟弟拿出母亲过世前一个月母亲说把房产给弟弟的录像,还找了两个亲戚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