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家里情况说明如下:农村宅基地房子,但户口均已转成城镇户口。土地使用证是老爸一人名字,但当初建房许可证上包括母亲及我们姐妹三人(当时未成年)。有4本户口本:1.老爸老妈2人;2.姐姐一家3口加姐夫侄子(知青回沪子女);3.我一家3口;妹妹一家3口,户口迁入均已超过2年。我和丈夫于1994年单位分过一套房子,妹夫2006年虹口区私房享受过动迁(货币安置),妹妹和孩子属于引进安置。问:我和妹妹一家属于安置对象吗?姐夫的侄子属于安置对象吗?谢谢!
各位律师好!家里情况先说明下:私房,2本户口本,1本户口为三舅一家,本人母亲、本人女儿及本人。另1本为二舅及其女儿(她和她母亲千年一享受过动迁)。土地证上是本人外公已过世。本人户口于10年前迁入该住处,本人母亲为从该住处迁出的知青,2003年退休后迁入。本人父亲未迁入已办居住住证3年。本人配偶是上海户口但也未
我家三个户口,我爸,我,我儿子,原租赁房面积在20平方,同时我先生被引进托底,现动迁安置是否能分两套保障型住房?一套两室一厅本区,一套一室一厅外区,同时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的要求是否合理
我爸爸原来曾经享受过一次动迁,他没有对自己进行安置,而是把钱分了一部分,户口空挂在我儿子家,(也就是孙子),长期住在女儿家,几年前我儿子家也动迁了,是按面积计算的,现在爷爷又要第二次安置款,法律允许吗
按照动迁安置规定,得到相应的安置房和补偿款,并签订了合同。但是事后发现在相同的条件下,其他人得到的安置房比自己多。那么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推翻原有合同,要求增加补偿?
我一家四口,女儿儿子(双胞胎)1983年出生。只有承租房15平方米。我母亲家正遇上拆迁。我的先生.儿子和我的三个人户口都在我母亲家里。因为我先生没工作,儿子工资低微:1200元,我已退休,这次加了工资才到:1600元。女儿出嫁。没钱买承租房。可是听说现在动迁新政策,如有承租房的不能享受动迁政策。请教专家
江苏常州武进区2007年拆迁的房2011年分配安置房是新增人口为什么强制货币安置
2007年3月份拆迁的常住人口拆迁时签的协议是按2005年的拆迁法同村的安置房有两个安置小区可选第一批2010年安置了一部分村民到a小区拆迁过渡期内新增的人口分到了安置房,但还有一部分村民2011年分配b小区安置房时新增人口都强制货币安置
一,我是沈阳市浑南新区五三乡是农民 承包了一块10亩多地 还有地上物 现在要动迁 浑南动迁办说要按照2002年的8号文件执行 这样合理吗? 要拿10年前的文件动现在的地。 二,农耕地;畜牧地;养殖地和集体土地跟动迁有什么关系和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