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在2009年贷款2万元,利息三分。他怕被起诉,直到现在即2015年,已交息共记2.4万元(有收据在),由于现在无能力偿还,很想问一下。
我于2009年1月借了朋友的高利贷4万元用来做生意,当时约定每月的利息是2000元,利息也按月给了他,共24000元。现在借款到期了,我的生意却亏本了,我没有钱还给他,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把每个月支付的利息共24000元作为本金,然后再还余下的部分?如果他起诉到法院,会是怎样的结果?谢谢。
王某因赌博欠债以后借了高利贷,一年以后他得绝症过世。 债主被迫王某的爱人在高利贷的条子上签了字。 现在债主住回家里 ,不让我们居住,请问这样的事情受不受法律保护。
我1995年借款2万元,月息3分,请问是否合法?是否算高利?利率是按1995年的银行利率算还是按现在的算?是否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3分利算不算高利贷受法律保护不 我借给朋友四万元3分
民间借贷3分利算不算高利贷受法律保护不 我借给朋友四万元3分利?至今一年多了、当时说是一年?现在一年半了。我能够取回吗?
个人办的贷款公司受法律保护吗?贷款利息是三分五,这个利息受法
个人办的贷款公司受法律保护吗?贷款利息是三分五,这个利息受法律保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