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必须为公司职工,股东调出、辞职、除名、退休、死亡等情况,其持有的股权必须全部转让或由公司回购”。请问是否合法?
请教律师,我企业为做大产品销售. 把产品卖给客户的时候,同时承诺给客户相对应的我公司股权(或者是成立另一家企业作为股份拥有者)行为,是否违法,是否算做传销? 可以成立一家新企业作为这家企业的投资方,让我的客户可以拥有这家企业的股份。现在是双赢,我在销售产品的同时让我的客户同时拥有我企业的分红.做大我企业的行为
前年和三个人合开了一家公司后来 我 退股了,没去工商局办退股手续,去年公司倒闭欠下了债,那个法人叫我 也要承担公司欠下的债,说我当时没去工商局办退股手续,就 要承担,请问我 该承担吗?
在2002年,我和其他3个朋友各出同等资金开了一个贸易公司。(未注册公司。只是挂靠某家工艺品外贸公司,以它名义做)共同经营。在2004年其中一个甲撤出公司。公司给他本人一笔钱作为撤股金,只是没有书面文字。他写了一个收据现已丢失。在2006年和2008年另外两个相继离开。临走时有简易的书面文字,给了一笔钱表示撤股离开
国有企业转制时员工入股后,员工因工作调动与原单位未续签劳动合同,原单位以员工离开本单位为由将其原始股份直接转为社会股。社会股在年终分红低于原始股分红额度,另原始股在每股基础上给予增加一股而转为社会股的也未给予增加,这样处理对吗?
单位第三产入股,我和前夫、公公共三份,投入资金一份6000元,我和前夫投入12000元,单位要求不能用自己的名义,我们三份都是用的婆婆的名义,现在婆婆年纪大了,我和前夫也离婚一年多,我想把自己的一份分出来,前夫家也认同,不知道手续应该怎么办,如果单位现不能马上办理转让更名什么的,我与婆婆之间写下转让协议将来
个人持有股份公司的部分股份,是以股权证为准么?如果要收购个人的股份,股权证一定要收回么? 如果收购方在股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股权款打到股权人账户上也没有告知,(收购方知道股权人银行账号)也没有收回股权证,股权人可以认为还持有自己的股权么?谢谢
2005年前后有很多企业的“三产”从主体剥离出来,主体给剥离的职工以现金的方式对工作年限给予补偿。剥离之后的职工,在主体企业的帮助下成立了股份之企业。按理成立股份制企业之前,应该建章建制。制定股份制企业的相关章程和规定,由于当时对股份制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透。尽管制定了章程,但是对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
有一个公司注册在英国,叫UNAICO,该公司有一网站叫Sitetalk.com 近日繁活动,并劝我母亲买他们的原始股。这些人称该公司是通过我国商务部认可的正规公司……要在起步阶段募集资金……我认为是骗局,在网上查询了很多相关的资料,但怎么劝我母亲也无效。我想咨询一下,通过什么渠道可以举报这些人的非法活动?
身边的朋友经人介绍进行一项股权性质的投资,说是最低1手5万的投资,期间有分红和到投资的公司到上市时的部分股票。一家加拿大公司说是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做企业重组的公司,可是没有书面合同,只有网上的电子合同。也拿不出营业执照,可好多银行的高管都投了,说还可以每周都有分红,投的是一些内地和国外的公司,也都能查得
我是公司2000年进厂的一名合同工,2004年改制后,其它84年后的正式合同工都成为了新股东,公司以我不是正式合同工为由不准我成为改制后成立的新公司的股东。请问这是合理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