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与前妻在08年6月25日诉前离婚(张妻提起),婚姻存续期张先生都是“上缴”收入给妻子的,而离婚时估计银行存款已经转移就没有对银行存款进行分割,8月份发现张前妻消费了10万元。 于是张先生很想知道,离婚日那天,张前妻的银行存款到底有多少能否要求分割?能否调查离婚日那天对方的银行存款?
夫97年破产躲避债务逃跑,留下器械租给小舅子租金作为妻 子生活开销。数年间夫未归家,并在外与第三者 生一女儿,后夫妻离婚。夫在向法院正式申请离婚的前10天向陈某借款10W,并留有借条。后来夫将原本用自己钱为女儿买的房产变卖给陈某30W。扣除原来的10W。陈某只给妻20W。但是因为是银行转账,并没有撕毁原来10W的借条,
我和对方结婚后,财政一直都是分开管理,就是他管他的,我管我的,几乎是大家AA制。所以对方也很少透露过他开过什么银行,开过什么股市帐号,不知道对方有哪些银行帐号和股市帐号,现在面临离婚了,不知道可否向有关部门申请查一下呢?
起诉离婚对方无定居找不到人,法院能判离婚吗?规定的期限多长时间?
因为我和我老公结婚三年多了,但他在去年在深圳这边包养了二奶,我身体不太好,去年6月份就已经回了老家,我老家是湖北的,我回去后他就没和我联系,我打他电话一直都是关机,已经一年了,之前打他公司的电话他公司的前台说他不在那公司了,我也找不到他人来办这个离婚手续,我想问下像我这样的情况可以去法院起诉他吗?起
我们在深圳登记,现在要起诉离婚,对方已经回到了乡下老家 我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在深圳的法院的话,是否需要对方居住一年的证据? 谢谢!
事情是我在原厂里有10%股份,后来厂关了,有一个职工和厂里有了劳动纠纷,结果法院判厂里输,后来厂里原老板给他补交了应交的养老保险,结果还有19000元的钱应还有纠纷原厂老板没有及时交,(原厂以关)我已在外打工,法院判我在原厂里有10%股份,也应赔偿10%,本应赔偿的金额也不过2000元不到,结果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