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妻子被迫与人通奸,但由于时间太长,被迫的事情以无法考证,我是否可以向奸夫索赔我因调查这件事的花费,及对我和我的家人照成的心理损害。可以要求他精神损害赔偿吗?在不起诉的情况下,他给我精神损害赔偿合法吗?我可以收吗? 再请问,如对方自愿的话,可以收取他的精神赔偿费吗?法律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自愿,对方如写下自愿赔偿协议,法律可以认定为对方自愿的吗?
丈夫有外遇,并趁我不在时带回家中拍下录像,我无意发现后精神上受到很大打击,生活全打乱了,为此经常夫妻吵架。我想向第三者索赔精神损失费。
我和他是同一个单位,和他的事被他老婆知道后,已经有五个月没有和他有联系了,并且说好以后做兄妹。可是这段故事好像没有因此结束,他们两夫妇到我原来的单位调查我,并且在单位到处说我跟好多男人有关系。搞得我单位现在都在议论我,诋毁我。本来我是今年刚分来上班的。时间不到一年,人际关系没有基础,被他们这么一传搞
我老公在外面有一个女人已数年,现在被我发现,虽然已经分手,但这件事一直让我无法释怀,现在我每天脑子里都是他们在一起的画面,真的快要崩溃了,我想过离婚,可是我们有一个孩子,这让我很难做决定,而这个第三者,她否认这个事实逍遥自在地过着日子,这让我非常愤慨,我有他们在一起的所有证据,我能起诉她破坏他人家庭
没有动手打他,他非和110的说我动手打她,还赖在地上不起来,而且我有证据证明我没有动手打她,他是讹诈我的,如果我告他该告他什么呢?能告他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吗?
我再婚3年的丈夫于09年12月15日不辞而别,失去联系。2011年4月7日,他带表妹突然来到我处,吵闹要与我离婚,而切无理要求分割财产,为此,惊动警方。我能要求精神赔偿吗
我和前夫生活十八年他有尿床的毛病看不好.我和他吵了十几年更别提感情,我为了孩子忍受了十八年,再也无法忍受了,于去年五月二十一号离婚 ,在离婚后别人也为我介绍了几位对象 但终因我害怕类似情况发生没有谈成。前夫的毛病严重影响了我再婚。我能问前夫索赔精神损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