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销售出去的吊机在销售出去超出保质时限后(收据上标明电机保半年人为不保),出现故障,由于操作人员再出现故障后手抓被吊物品时,固定螺丝松动导致操作人员连同设备一起从2楼掉下并摔伤,现在没有现场也不能证明当时是否停电或电路故障,应该怎么认定事故与我的产品有关或者无关?如果是质量问题我是否应该负连带责任?我应该承担%多少的责任?使用方如果保养不当我是否承担责任?国家规定的质保范围应该是怎样的?现在机器外包装没有表示不清楚,光凭收据是否能证明机器就是我销售出去的?希望北京、河北或者西安有耐心的律师能详细的分析一下,
我母亲的班车在下班途中和一辆大车相撞,母亲5根肋骨骨裂,想请问问各位律师,伤残鉴定的话是什么级别,何时去做伤残鉴定,以及赔偿问题,谢谢
律师你好!去年老公开车碰了个人,倒是没什么呢大碍,却弄了个十级伤残,后来保险公司要求重新鉴定,否定了一次鉴定,可现在法院将一次鉴定费410元和二次鉴定费640元都判到我身上,这样对吗?如果是假的,这鉴定费是不是都该有原告承担,若是应该有我承担是不是该由保险公司报销啊!鉴定费,交通费,诉讼费,保全费保险公司
请问:原告是在5月份以人身损害赔偿立案,而且已申请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法院也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选定了司法鉴定机构,现结果还没有出来,医院又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法院会同意吗?是否符合要求?患方可以拒绝做医疗事故鉴定吗?如果医疗事故鉴定及司法鉴定结果都出来了,法院是以什么鉴定为依据?非常感谢!
您好,我爸爸由于2008年一次事故手臂受伤经过治疗后,手臂不能弯动也不能弯曲。这次是医疗事故。但经过2008年的市区鉴定所鉴定不是医疗事故,我爸爸又想去省级鉴定所去看一下,当时没钱又担心官官相互所以等鉴定下来后没有及时进行二次鉴定。现在到了2010年8月了,我爸爸又想去省级鉴定中心去鉴定,毕竟医院把我爸爸弄残疾
事情是这样的,我母亲在镇医院做肠镜的时候,对方医生操作不当导致肠穿孔,后来进行了紧急手术进行了肠道缝合,但手术后,母亲出现了更为严重的败血症、肺水肿等症状并出现昏迷,后来紧急转院到县里的医院经过有一次手术,近一星期的抢救,脱离了危险,现在仍旧在医院住院,由于考虑到出院后,双方在责任、费用方面可能会出
你好我在2010年9月3日在南京出来了一起交通事故 伤者在入院后第二天医生就给伤者施行了肾切除手术,另一伤者为肋骨骨折并手术。我想问下这俩人这样的手术在以后的伤残鉴定中能定为几级 肋骨骨折的那个人可能够不上十级 最主要的想知道那个一侧肾切除的那个人大概能够成几级伤残 注意这是交通事故不是 工伤事故 这两者据我了
我父亲前几天发生交通事故,三根肋骨骨折,左面部受伤4cm,缝2针,脑内有少量出血,肺部有些损伤,右脚踝受伤,请问能否够成伤残,谢谢
父亲是2011年3月30号出的车祸,面包车和自行车相撞,4月1日去世,请问事故鉴定报告书要在多少个工作日内出来,交警说还要有一个车辆痕迹检验报告没做好。我们家属等的时间太长了,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