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征用了,自建的水利设施怎么办 土地是承包地,期限是三十年,现在还剩十年左右,现在要收回改建暖棚,将对占用的土地实行补偿,因干旱在地中自建的百米三相电的灌溉水井,使用一年多,建设连同其他的配套设备一共花费两万多。在补偿时应该怎样补偿
我是个农民,今年春天得到村上的通知,自家的口粮田被政府征用了。也就是说今年的春天,村里就没叫种。直到现在08年8月村上贴出给予补偿费和安置费的通知。 每亩田给的补偿费和安置费是1万6千多,到农民手里也就剩1万1千多了。对村上给的补偿费和安置费实在太低,大部分农民都不满意,因为我们被征用的土地都是一等一的好田
以前在县里买了块地准备自己盖房子 我有这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最近这块地被政府征用了说要建个小区 也没出示啥文件 开始本来是说无条件没收的 有几十个户人的地被征收了 后来闹啊闹就说补偿两万元 可这块地起码值个几十万啊 还有些已经在地上盖了房子的更是损失上百万 对补偿不满意该到哪去理论呢? 如果县政府的做法没
我们家原居住在边远山区,本村和周边村的承包土地有的分散在10多公里外的乙地。1990年我们家为了发展经济和方便耕作,就搬迁到乙地居住,并与本村和周边村多家农户分散在乙地的承包田地进行互换耕种,互换晨均与对方签订有长期互换协议书,所互换的田地现仍在土地承包期内。今年政府搞旅游开发,乙地互换的田地被规划征
同一乡镇不同村的土地征用政策不同怎么办? 我家是农村人,因为读书还有其他原因户口全部迁出,但村里还有老房子,现在新农村建设,我们不但没有人口安置费,而且连房子也没有了,没有分给我们半个平方,我们的老房子他们要拆迁得到很少的补偿,而且我们户口在城市却没有房子,现在变的无家可住,但我们镇其他村只要有房子
同一乡镇不同村的土地征用政策不同怎么办? 我家是农村人,因为读书还有其他原因户口全部迁出,但村里还有老房子,现在新农村建设,我们不但没有人口安置费,而且连房子也没有了,没有分给我们半个平方,我们的老房子他们要拆迁得到很少的补偿,而且我们户口在城市却没有房子,现在变的无家可住,但我们镇其他村只要有房子
还有;农村所说的圩头;已经分于农民;大约四,五十亩地,后被征用,村委只给八亩地,给农民集体平分,价格是七千每亩,农民不同意,他们就强行霸占。农民到镇里,镇里说这是集体土地。农民该怎么办?“是涟水县,红窑镇,红窑村,高庄组”
几年前,政府规划新公路,拆了我们的老房子,给每户按人数分了新的地皮。我家那几年忙于做其他生意,没多余的钱投入到修新房中,故地就搁置在那。现在有了周转的资金了,想回去修房子了,办理手续时又被告知,地再次被征用了,说是这片地区又要重新规划,也就是几年以后,这一批新修不几年的房子又要拆。所以挡住我们不让修
村里土地给私人企业征用,补偿款一半按人头分,一半按土地使用的村民分,这样合法吗?如果土地使用者本人不同意还能进行这样分配吗?(村领导和其他村民同意)
前不几天在辽宁省盖州市九寨镇马屯村1队,开发商征收农民土地20000一亩地,逼着让农民签字,有的不签字都把农民家的玻璃给扎啦,我们农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