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买房付房款时房主给我打了到这样的收条,今收到XX房款XX元整。 房主姓名,年月日 请问这样的收条有法律效力吗?有没有有效期限?
我的一个朋友向投资担保公司借了45万元钱,经办人是A,但是钱是从B手里拿到的,后来还钱的时候因为要遵循谁手里拿的钱就还给谁,就还给B,并且B写了张收条,写明了前借条作废,钱已经收到,落款什么都有的,可是因为借条当时没有拿回,请问这个投资担保公司或者A还有权利拿借条来问我朋友要钱吗?
我们是2011年2月底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有有效期限吗? 是否过了一定的时间就没有法律效力了?
收条为付款人所写,在写的过程中小写前留有空余并没有加人民币符号,大写前也留有大量空余,大写前也没有加:人民币,收款人签字后,付款在在金额前改变了金额内容,这样的收条是否有法律效力,收款人有当时的银行收款记录,此记录是收付款双方同时在银行付的款,现在对金额产生纠分。
问题;欠款与收条的差异。 一、欠款与收条(年月日),欠条是2008年,收条是2006年,差2年零5个月17天。日期:收条在前,欠条在后。 二、欠条有内容(件数),收条没有内容。 三、欠条写的钱数与收条写钱数不是一个数,有差异。 四、欠条是欠款人写给我的有名字。收条是母亲写的没有人名字。 五、债权人与收款不是一个人
欠 条 今欠斯格利冲施肥330件,合人民币31680元(叁万壹千陆百捌拾元整) 欠款人,闫冰洁 还款日期2008年12月30日前 收 条 今收到现金31500元, 收款人,宋莲芹 2006年4月13日。 问题;欠款与收条的差异。 一、欠款与收条(年月日),
欠条是欠款人2008年9月30日写给我的,有货物的件数(330件)、钱数(31680元)和还款日期,(2008年12月30日前)。是欠款条。 我有两张欠款人买货的货物收条分别为(2006年3月20日)和(2006年3月26日)。欠款人有一张收条是我母亲在(2006年4月13日)结账写给欠款人的,只有钱数(31500元)没有认何其它说明。是结账收条
我是2005年自己在车管所报名考试取得的小客驾驶证,当时车管所说我有摩托车驾驶证让我增驾(二合一的证),我摩托车证是1999年底办的,他们以我摩托车证的初始日期写的,结果是我2006年就得去验证,由于当时知道小客证是6年一换证,所以就于去年底才去车管所换证,结果被告知我的证早在几年前就没档案了,多次交涉无果,本来想放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