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九点十八分左右,在常青路方向一辆大客车从我右方向变道,碰撞伤了我的右侧前保险杠和大灯,形成了一片凹痕。肇事者逃逸之后,我向110警方报案,也对我的保险公司报案了,保险公司有侦查的记录和拍照,说是让交警开事故责任单之后解决赔付问题。因为我记住了对方的车牌号,经警方的查实,找到了肇事者,在此之前他不承认肇事逃逸,还做了一场妨碍警察办案的闹剧。我们的车子都被扣在交警大队。今天他找我去协商私了,我不同意。后来,他们提出要去停车场看车,看车的过程中,我没有跟去。看完车回来就威胁我如果他不是肇事方,让我赔偿他车子耗费的损失。 下午交警通知我,让我去鉴定现场查看我的车子,原来上午在看车的过程中,他们做了手脚,把我原来车损的部位用纸巾擦拭之后,磨损部位的证据变得不清晰,但不管怎样擦拭还会有少许痕迹,为此,肇事者为了逃避责任,就又扬言说他没有任何责任。我来了之后,看见肇事者去找了“关系”,他们私自去找了鉴定单位来取证,这样阻碍事情的真实性,这样的结果也是会受到极大的影响,如果鉴定结果不真实可靠,我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7月8日下午6点半左右,我驾驶摩托车从307国道自东向西行使至一道口向南拐,在确定可以通过以后我就往南,不料有一摩托载着两人超速行使将我撞伤,摩托车严重损坏,报警后对方将其摩托车挪动,破坏现场,认定书上写对方负次,要责任请问对方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2009年11月24日中午12时20分左右,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某中学一15岁学生放学后骑自行车沿桃城区人民路由东向西,行至人民路与中华大街十字路口时,南北方向绿灯亮起,他就沿路口东侧斑马线由北向南通过马路,此时沿人民路由东向西在路口左转弯的一辆悬挂冀O 88030的奥迪轿车飞驶而至,撞到学生自行车的后轮(照片上自行车脚
一辆摩托车撞到了一辆自行车,导致受了重伤。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没有及时赶到现场,现场被肇事者破坏掉了,之后我马上报了警,几天后交警要求将肇事车辆移送到交警部门去。但是肇事者却将一辆电动自行车移送到交警那里,但是根据目击者的反映现场的肇事车辆是一辆摩托车而不是电动车。刚好在离事故现场不远有监控录像,我
一辆摩托车撞到了一辆自行车,导致受了骑自行车的(我的亲人)受了重伤。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没有及时赶到现场,现场被肇事者破坏掉了,之后我马上报了警,几天后交警要求将肇事车辆移送到交警部门去。但是肇事者却将一辆电动自行车移送到交警那里,但是根据目击者的反映现场的肇事车辆是一辆摩托车而不是电动车。刚好在离
律师您好:家人开车与一电动车相撞后,没有停下,而是转到另一车道返回。交警认定书上确定为负全责、故意破坏现场,这种情况保险公司能全给赔付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在我们不注意的时候,把电动车从机动车道白线拖到路边,并且往前拖了大概在2到3米,对方的做法应该负什么责任?
2010年2月12日被告周某驾驶摩托车(无牌无证)正常行驶至一下坡路段,原告刘某驾驶摩托搭乘其父从被告右侧超车后左转弯,在转弯过程中刘某摩托车尾部与周某摩托车右侧方向把手发生刮擦倒地,原告刘某之父左胫腓骨骨折。事故发生后原告刘某纠集多名社会青年强行将周某的手机扣押并不准周某报警,且将事故现场破坏并扣押周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