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3.12晚上从支付宝购买了一件衣服,付款后发现钱汇到了一个手机号码充值了1500,5笔299元,我就给支付宝客服打电话,她们说这是骗子,让我立刻和银行联系,我就给招商银行打电话,客服说还没有和商家结算,让我去报警,我又马上去报警,但银行给我的回答是钱已经划给对方了,对方是上海环讯,这笔钱是给一个联通的号
我的车放在楼下被14层付某家的物体砸中,物业报案后警察和我车的保险公司都来了,付某在警察面前承诺会积极陪我修车款。事后我在修车时和付某通过电话,付某也同意赔付(修车费保险公司定损后为1万元左右,也告诉付某了)。我就自己先垫付把车修了。可之后付某有以各种理由不付我这笔钱。 我是否可以以诈骗罪立案,因为付
在本住宅区,有“居民甲”借“业主委员会”(未向本地方管区登记)之名,向本住宅区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当物业管理单位接管后,居民甲没将物业管理费交给物业管理单位,本住宅区业主多次向居民甲索回物业管理费,居民甲都是找借口回避。时间已是3个多月。 请问:1、“居民甲”是否成立诈骗?2、诈骗多少金额可立案。
11年四月八日在长春建设街一家建行的ATM机取款后,忘记退卡,被身后等待取钱的人将卡内余下的三千元分两次取走,次日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提交证据。经与银行协商,有其内部人员看监控录像,可以得知此人信息。但是由于不够立案,警方不能取得上级审批的调用录像和获取此人信息。称此事就只能这样了。我该怎么办?
一个人打着某企业区域老总的名头通过网张及其他方式与女青年恋爱。在恋爱其间以自己生病要入院,以及自己有经济难关要渡过等原因找女方以帮忙的理由拿取了四万多人民币。其中以有房子要过户为由找女方家借以及索取了近一万元的费用,事后证实其它根本没有房子要过户这回事,完全不属实。请问这属于诈骗吗?能立案吗?如是男
我在赶集网上谈好购买一台二手相机,先后汇去1500元,但对方收到款后,给一个假的快递单号给我,并说底单没拿后又讲快递公司把相机丢失,不肯退款。并把原双方联系的QQ号删除。为使他不继续骗其它人,报警有用吗?能冻结对方的收款帐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