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以个人财产做保证为借款人提供担保,那么借款人到期不能偿债,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偿债,结果保证人也有自己的债务(普通债务),而且保证债务加自身债务,由自身所有财产也不足偿还了,这是保证人保证的债权相对于普通债务,是否具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没有,财产如何分配?
抵押担保,借款人为外资企业,现逃债,保证人如何应对防范风险?
基本情况简介:由我司担保,*有限公司(外资,港资控股)于2008年1月25日在*交通银行贷款1,000万元,期限1年。截止2008年7月25日,*有限公司已归还贷款本金400万元,当期贷款利息已结清,贷款余额为600万元。作为保证担保人,我公司项目经理于2008年7月25日到*有限公司进行保后检查,发现其出现贷款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1
甲向艺借款10万。以自有的一套房屋设定抵押。但未办理登记。同时由柄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但未约定保证方
甲向艺借款10万。以自有的一套房屋设定抵押。但未办理登记。同时由柄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但未约定保证方式。 因甲到期无力还。引起争论乙请求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是否应予支持?为什么?(紧急)
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作抵押物在银行担保抵押是否要办理登记后才生效
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作抵押物在银行担保抵押是否要办理登记后才生效吗,如通过司法公证未办理抵押登记是否有法律效力
本人因为某种原因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分期付款购车,故找到朋友高卫龙协商以他的名义分期付款购买了一辆轿车,双方也签订了相关协议,首付、担保费、保险费等所有的费用均是我支付的,月供是3700元,第一期还款前5天,我就给高卫龙提供的银行还款账号上汇了5000元,十天后他告诉我款子被他用掉了,现在银行催款,我又汇给他400
现房产证已用于抵押贷款,现用去其他项目担保,是否有效。(贷款的金额只是房款的一部份,其余部份是否可再做担保,要办理哪些手续)
请问,我用我的房产为朋友做抵押担保了,但是我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或产权证,也未到相关部门做抵押登记,只签订了一个担保协议,那么我们签订的这个担保协议有效吗?如果我朋友还还不上钱,是否要把我的房子收了? 这个问题比较急,请各位律师帮帮我,我在这谢谢大家了!!!!!
张某,用别人的房产证抵押贷款五万元。现在无力偿还,并且已经过了十年了。银行找过多次,均以无力偿还扫兴而归。今日银行又一次找到张某,并交代张某如何应对还款调查。我想问,银行是如何规定过期无力偿还贷款问题的。别人的房产证,会被拍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