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农民工,生有两个女儿。可是后来因为老妈非让生儿子,但是实在没钱交罚款。于是孩子出生后,落户孩子在东北的叔叔家。然而,最近孩子病了,花了很多钱,想办农村合作医疗却因为户口不在本地没法办理。现在我想把孩子户口再办回来,请问我得交多少罚款?出生证明当时是写孩子叔叔的名字,怎么办?能更改吗?
本人兄妹四人,妻子兄妹三人。与妻子合法领取结婚证并取得准生证后生一儿子。 因我与妻子均不符合再生政策,想问一下孩子2016年出生,超生罚款预计会是多少?我们都是农村农民户口。 农民人均纯收入是按照本市,还是本县呢? 另:2013年及2014年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是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