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老人婚前签订了遗嘱但未公证,婚后病重瘫痪再婚妻子在监护室与清醒时老人私自签订某协议(内容未知其他亲属全未在场).现在老人只有见到我去时候才会只会写名字,这样我如何使她们私签的作废?
请问不识字的老人要立遗嘱,又找不到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可以录像吗?录像可以采用问答形式吗?遗嘱涉及的房产暂时未拿到产权证,可以去公证遗嘱吗?公证遗嘱的收费是按房产的2%收取还是按200元/次收取?
老人有三个孩子,其中一个照顾的不错,一个打过老人还有证据,可老人在最后昏迷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写了遗嘱给
老人有三个孩子,其中一个照顾的不错,一个打过老人还有证据,可老人在最后昏迷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写了遗嘱给小女儿,遗嘱写的字很大,不工整,算是有用的遗嘱么
老家有一对老夫妻,住的是老头祖上的祖屋,老头还有一姐和一弟,姐出嫁,弟则去外地发展都不住祖屋里。房产改革办房产证时,老头就写了自己一个人的名字。但按老家的习俗,祖屋应该是哥俩一人一半的。老头也承认自己的疏忽,说想补一个协议书证明这房子有弟弟的一半。 另外,现涉及到老人的赡养问题了,老夫妻俩育又3女2子
老人现在已过世,之前大家都同意房产归我朋友的母亲,因为老人在世时一直由朋友的母亲赡养,并且后期老人生病的所有治疗费用都是收朋友母亲承担的,并且这所房产最初购买时也是由朋友母亲拿的钱,所以其他兄弟姐妹都同意房产给朋友的母亲,可是老人去世后,朋友的三姨不同意这样分配了,要求和朋友的母亲平分这处房产,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