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公民王某的户籍所在地为内蒙古宝昌县,李某系王某的妻子,王某与李某有3个儿子(分别为王甲、王乙和王丁)和1个女儿王丙。王甲、王乙和王丙都已成年,王丁只15岁,1996年5月王某与李某办理离婚手续后,王丁跟其母亲共同生活在河北省沽源县。王某与其妻李某离婚后一直与其长子王甲生活在一起,王甲的住所地是北京市大兴县。1998年2月王某在北京市海淀区被居住在朝阳区的贺某驾驶的汽车撞成重伤,流血不止,后抢救无效死在北京市海淀区医院。王甲为治疗其父的伤势花去医疗费12000元,王某死后王甲又花去丧葬费3000多元。王某死后在宝昌县遗有房屋10间,价值约10万元。在内蒙古白旗(县级建制)银行遗存款10万元,在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县级市)还有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10万元。现在王甲以自己对其父生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并且为其父支付了医疗费和丧葬费为由要求独自继承其父的遗产,并且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贺某要求损害赔偿。而王某的次子王乙则要向人民法院起诉王甲要求继续遗产。 问题: (1)若王乙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则对此案有管辖权是哪一个法院?(4分) (2)若王乙向法院起诉,则王丙和王丁应当如何对待?(1分) (3)若王丙和王丁既不愿放弃继承权,又不想参加诉讼,则人民法院应如何对待王丙和王丁?(1分) (4)王某的前妻李某是否应当参加诉讼?其法律地位如何?(2分) (5)若王甲起诉贺某,则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哪个?(2分) 问题补充:这是一道大学民事诉讼的考试题,希望大家受累帮忙做一下,给个准确答案,先谢谢大家!
王某起诉陈某要求返还网络游戏《传奇》中的一套价值3000元的装备,法院受理该案后,用传票传唤双方当事人出庭诉讼。陈某觉得该装备已经是自己的,对发源的传票不已理睬。王某因为在开庭前一天熬夜,开庭当天没有起床。合议庭在开庭前一日发现该装备是王某和陈某通过盗用案外人李某游戏赃号的方式获得的。对此,法院的一下做
案情: A市晚报记者吴小林在本报发表一篇对A市流行歌坛的评论性文章,文中谈道“A市流行歌坛有的歌手唱歌跑调,有的台风不正,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普通有待提高。”该报在A市所辖的甲、乙、丙、丁4个区发行。该市歌手赵星、秦星认为本文有损全市歌手的名誉,二人共同向A市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市晚报社和记者吴小林
事情是在10前开始的,由于地方上要开发煤厂,就要修路,于是就占用了老百姓的土地,开始的时候还有点补偿,可最近几乎没有了,所以当地老百姓就去找原因是怎么回事,不找不知道,一找吓一跳,居然是地方政府没有发放下来,所以几个老百姓商量就去告状,县里不接受,就到省里,可省里也没有接受,于是去年几个老百姓就到了北
债务人无钱还款逃跑,债权人报案并使债务人坐牢,当时没有附带民事诉讼,债务人出狱后还有还钱的义务吗?
诈骗犯已被捕,现关在看守所。公安机关说他所诈骗的钱财大部分已挥霍掉,用小部分诈骗款购买了物品,用诈骗款所购物品已被公安机关扣押。 请问: 1,被扣押的物品法院会主动判给受害人吗? 2,这种情况,受害人是否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 3,如果不能,应该怎么办?法院会通知受害人出
政府在网站及报纸上公开的信息是否属众所周知的事实,在民事诉讼中是否无需举证?
政府在网站及报纸上公开的信息是否属众所周知的事实,在民事诉讼中是否无需举证?
村支书因公事打伤村民,医院检查为轻微伤,由于当时没有报案,2天后报案,派出所说是轻伤,只能民事调解,没有刑事责任。我想问一下,如果民事诉讼的话,都可以要求赔偿哪些费用啊?有没有精神损失费啊?主要是我觉得他的身份和事件的起因比较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