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9年8月签的劳动合同,签署之后公司财务说要加盖公章,还要到劳动部门备案,一直未给我。今年3月我从公司辞职才将合同还给我。我发现合同上加盖的是财务专用章,并且遮挡了“财务装用章”字样,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我于今年3月24日在浙江一个厂里打工并签定劳工合同 但6月8日办理了全部辞职手续 那时候已被厂里告知说已经办理好了不用来上班了 可过2个月后公司却下达通知书说我未上班 要求我回厂办理辞职手续 否则追究我的法律责任 这是否代表厂里否认当时签定的辞职合同 如今我现在外地无法回厂办理 当时办理后也没有复印相关辞
2006年本人向公司(区直集体企业)写辞职申请,但是本人没有接到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同意的文件,也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目前本人的档案还在原公司。请问本人写的辞职申请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不适用劳务合同而签订了劳务合同是否有效?
我是经正规招聘会应聘一家公司作财务部部长工作,从2007年5月25日至2010年2月5日工作期间在2008年8月至2009年8月,公司与我签了一年劳务合同(没经劳动主管部门备案),请问这份劳务合同有效吗?能申请双倍劳动补尝?能的话怎么计算?
我是1984年由县劳动局统一招工安排到供销社,1998年供销社开始承包经营,我没有承包到柜组就一直赋闲在家,多次找供销社无果,在99年10月通知我去续签合同,去后让我全额上交养老医疗(包裹企业部分全部由我承担),我没有工作吃饭都成问题,那有钱交这些,另外我认为让我全部承担不合理,就没有签订,在2000年4月,供销社
劳动合同中规定交社会保险但是公司没有交 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的中的竞业限制条款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中规定交社会保险但是公司没有交 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的中的竞业限制条款是否有效
我们公司地址原来在深圳市的南山区,我们都签了三年劳动合同,现在迁到深圳宝安区了(迁厂已超过6个月了),工作地址变了,并且公司生意也不好,老板想方设法裁人不想补偿,请问原来在南山区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劳动合同是否应重新签订?如查老炒人,是否可以依没签劳动合同为由申请二倍工资??
我在政府下属单位工作快6年了,共签订4次劳动合同,而且每次合同都没有到期就有开始签订另外一份,这样劳动合同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