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身强力状的男人欧打一个64岁的老头,报案了。
为何警察不立即执行治安管理法第三章第三节,第四十三条,拘留违法的人及罚款呢?
而是要让64岁的老头出院了(医药费自付)再来处理呢?
而且警察还说,要调节3次,调节不成才能按治安管理法来处理。
为何呢?难道对方肯赔款,就不拘留,不罚款?
难道有钱,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节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反映了。去市公安局,人家不让见局长,只能去信访办。
信访办说,交报案的派出所处理。
报案的派出所说,要调节3次,才能按治安管理法。
我就是不明白,明明违反了治安法,为何不立即执行?
为何要调节3次?
难道说,如果我答应了陪偿,就不按治安法来办?
不明白。治安法还可以用“调节”
我于2007年9月,违反了治安管理法,被罚款500元,没有被拘留处罚,但是派出所已经有留底备案,请问,这对我日后的工作生活等有什么影响,案底是不是一辈子留有,以后会撤消备案吗???
我在公共娱乐场所(网吧)手机掉落在地上 ,自己并未发现. 手机贵重超过1000元,场所有监控拍摄到那个人捡到 而且他也知道了电话是我的 他没给我走了,而我白天也一直在拨打我的电话.他总是接了再挂断.一次次的让移动收取我的电话费.发短信不回.这样我报案 可以立案吗.
我朋友是开招待所的,因为有几个住户没有登记身份证件,所以昨天晚上被拘留送进看守所,今天早上让他打电话说是拘留10天 让去交钱 1000左右 我不知道这个钱是罚款还是他们里面所谓的伙食费,这钱我是改交还是不改交呢 或者有什么办法能让他放出来··
我朋友是开招待所的,因为有几个住户没有登记身份证件,所以昨天晚上被拘留送进看守所,今天早上让他打电话说是拘留10天 让去交钱 1000左右 我不知道这个钱是罚款还是他们里面所谓的伙食费,这钱我是改交还是不改交呢 或者有什么办法能让他放出来·· 早上他告诉我已经到西安第一看守所了 交钱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