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使用权房)的租赁人是父亲,父亲去世后所有同住人(儿子甲、乙、乙的儿子即孙子)已推选其中一人更换为新的租赁人。现三人共同决定将此房的租赁权转让给他人,转让取得的收益由甲、乙平分还是包括孙子三人平分?是否视为父亲的遗产?谢谢!
请问本人有一套15平方左右的使用权公房,(单独一间,没有卫生间,烧菜的地方是和其他人家合用的) 一本户口本,有4个户口,父母和我还有我妻子,想和父母分开为两个户口本是否可以?怎么分户?谢谢! 现父母在外面租房,我和我妻子贷款买了套60平方的产权房,目前这套15平方的房子租给人家使用。
我的父亲是军人,在部队分得一套91平米的军产房,后来转业到地方,在地方没有分房。母亲的单位也从来没有分过房。请问我父亲现在去世了,母亲和我对该房的使用权和继承权如何解释,部队是否有权收回房子 补充:军产房属于无产权类的,没有交过钱买断
甲方把承包的500亩地转包给乙方种植果树, 1 经营形式:合作经营. 2 甲方负责前期的规划,乙方负责开发营造及技术管理的一切资金. 3 甲乙双方所承包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得在承包期间将土地买卖,转让 4 利益分成:果树投产经济的总收入和税收由甲乙双方按甲方30% 乙方70%分成.如有国家建地征用
商铺门面系按揭购得,每年要还按揭3.8万元(其中贷款利息1.8万元)。这是财产取得时的实际支出费用。 门面出租收入为每年6.58万元。 问题: 1,投资支出是否可以扣除? 2,如可以扣除,是按揭贷款本息全扣,还是只能扣除1.8万元利息?
我老公家有3个门面,2002年买的时候就没有所有权,只有50年门面经验使用权,在我们当地公证处公证了的。当时买时使用权的合同上就是我老公的名字。2002年至2004年是我公公自己经营的,2004年与别人租赁时都是我老公签的合同(从2007年到现在的合同有保存),但是租金是我公公收的。现在我公公说要把门面使用权给我老公妹妹
我要租赁父亲的厂房开公司,问在租赁期内,如果父亲去世了,家里其他子女继承遗产会影响到我的公司资产吗?我还能继续承租下去吗?(母亲已去世,父亲已再婚)。
我与两人投资办厂,有一个人站、占大股,我占百分之二十的股,可是后来厂子有所收益,但是每年一直拿不到钱,当厂长的那人一直借口说厂子生意不好没有钱,但是自己房子车子全换成高档,查账又查不到,我该怎样做才能合理的获得自己的利益
a公司借b公司的名义在证券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将a公司资金装入该账户并买卖股票,为保证a公司利益,a、b公司之间是否需要签署受益权(收益权)转让合同,如何做?
按照陕西省计生条例,独生子女户在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时应享受多一人份额,双女结扎户享受多八个人份额,请问,独生子女和结扎双女户在应分的多一个或半人份额时,是否有年龄限制?独生子女在结婚后是否也多享受一个人份额?独生女出嫁后(户口迁出)是否仍然享受多一人的份额?
我是河北省张家口市的一位农民,1992年全家从原来的村子将户口迁到了现在的村子,以前村子的土地已经收回,并在现在的村子分得了耕地和宅基地,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宅基地证和林权证,从92年一直居住到现在,期间参加了村里每三年一次的选举和其他事务,去年村委会将300亩地卖了(包括有我家的地),地里的树钱归树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