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6月购买了公司的股东手中的3.5%的股份,但是资金是在9月份给的,现在他说我在这个三个月中不能享受公司的分红,是这样吗?现在他要向我讨这三个月的分红,这样做有依据吗?
我本来就是公司的股东之一.08年有3位老股东退股共计30%,由于种种原因,这些股份由这个人全部收购,并到工商局进行了变更登记.我和他再签了3.5%股份转让协议,但是没有到工商局进行股份变更.因此10年的分红还是打到他的帐户了,现在他以"三个月中不能享受公司的分红"的说法,将这笔钱不给我啊!!我该怎么办啊!!急啊,郁闷啊,被他耍了啊!!他的这个说法合法吗?
各位老师好,本人通过签订协义的方式(协义是我们三个人私底下签订的)和二个各占50%股份的股东转让了他们其中一个人的10%股份,股份转让后没有进行工商变更和公证处公证,不知道这样,我的股份是否有效,以上麻烦各位老师了,谢谢!!!
你好,2010年底左右和朋友合开了一家公司.当时,他是法人代表,我是股东.在2011年的2月份,我把股份全部转让给他了.手续已经弄清楚了.可是,至今原本我投资给到公司的钱,他还是没有给到我,我现在手上只有当时投资时候,他写给我的一张借条,是写在他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在加他的签名!这个有用吗? 请问,我该怎么办呢?钱我还拿的回来吗
请问:我想将自己的股分转给侄儿,平价转行吗?为什么地税局一定要我们做资产评估,交个人收入所得税,明明我们是平价转给自己的亲戚,不行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平价转的吗?
我于2007年5月与几人合伙办一碎石场,由于经营不善连连亏本,后来另有一人于2009年四月份将我的股份120万折价36万元现金他买去,包括所有的外债他全接过去并双方签订了合同[当时他拿不出这么多的现金打了个36万元的欠条],说生产四个月一次付清,至今一毛没还,外债一分也没有还,他接管生产期间没上缴股东一分钱,他一人独吞,并于2
双方比较信任,所以股份转让协议写的简单,没有写明违约责任,而现在受让方已经付完股份款,事后却反悔,要求转让 方退回股份款,那他在起诉时会胜诉吗?并且他因该承担什么责任
我购买了某娱乐场所的股份。只与卖股人签订合同,没有经过工商局办理,现在娱乐场在我不知情时所停业。其他大股东联系不上。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现需要进行股份转让,需要办理的一切手续和流程是什么?另外股权证明有书面范本吗?有的话请提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