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商场管理方是否具有处罚违法行为、不按照规章制度执行的商家 所处罚的条款权限包括哪些
我是一名高职院校专职教师,属于人事代理合同制。2013年5月,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启动一校企合作经营性项目。任命我为项目运营执行副组长,上有领导小组还有项目组长和副组长。在项目启动前,我就提出了项目运营组织设计上有问题,是按照行政特色构建不符合市场规律,领导指示这是探索,所以算学校特色。我虽然承接了这一任
商场未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没有办理经营管理许可证,承租商户是否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返还租金、物业费、赔偿损失。
尊敬的律师你好:某医院通过社会公开招标购得一台消毒设备(约人民币29万元),安装使用一周后被药监局告知本设备没有注册证,经查:该设备在国家药监总局注册的是单缸的消毒机,医院买的是双缸消毒机。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之规定该设备应视为无注册证。在相关部门调查期间,该设备新的《产品注册证》办下来了。现
厂家与商场是联营品牌关系,商场员工手册规定卖场不得使用手机,否则处以200元罚款,因公司的事 ,在卖场用手机被商场开据了200元处罚单是否合法?该如何维权?
商场在没有经过消防审批,没有任何执照的的情况下经营是否合法,
商场在没有经过消防审批,没有任何执照的的情况下经营是否合法,我们商户是否可以申请赔偿
我在南京中央商场做兼职,在进入之前没有签任何的协议以及合同,手机装身上没拿出来只留个印子被所谓的商场督察发现要罚款请问下合法么。而且每个星期四都会有所谓的卫生大检查,我所在的店比较大要打扫很不方便,所谓的督察基本每星期罚一次。请问这合法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