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家庭很复杂,事情是这样的,父母已离婚十余年,有一儿一女,女儿判给母亲现已婚,儿子判给父亲,因父亲为人不直从未尽到过对儿子的抚养,直到现在母亲一直是儿子的监护人,后因父亲和儿子的房子拆迁,母亲生怕父亲一败涂地,父亲一人一户的房款当时分配的时候已经由母亲付款给父亲其立有字据,但村委会一直不能更改户主为儿子,说儿子未满18周岁,现儿子已经17周岁过今年10月份就满18周岁了,所以户主还是父亲,当时村委会是09年拆迁给分配农村安置房的至今还未拿,但因父亲在这几年来因高利贷赌博欠了很多钱,现在对方已起诉对今后房子有什么影响?现很想知道母亲可以起诉驳回监护权吗?儿子一人的分配是否成为父亲的欠债依据,儿子的权益可以和父亲分开吗?望知情人士告知于我!十分之急,万分感谢!
我们是农村公寓房安置,不是宅基地安置,现在房子还没有交货,也就是只有一张安置通知书!房屋产权证等交货之后就应该有的!
我家住房在农村,但是我家三口人是非农户口,在这次的新农村建设时,我家在拆迁内,当时就随同其他的农户一起拆迁了,现在其他的农户都已拿到每人2.6万元的安置费,而我们一家三口人就没有得到这安置费,问村领导,他们的答复是非农户没有安置费,请问我要在哪里能得到合理的解释?
大家好,我是成都市青白江大同镇的农民,我们这里现在正在进行拆迁安置,我吧我们这里的情况给大家说说,大家看看合理不合理。我们这里的土地是政府出售给企业办厂所用,大同镇的拆迁方案是一户人口把你的实际住宅面积算好后,政府在给你增加点补助之内的,大概一家人(三口)就是能拿到4万到5万的样子,以后买房要花1万多
我手上有50年的房契,包括宅基地,房屋四至,农田面积等项内容。但我于50年代末期因上学、工作原因已转为城市户口。我想问一下:我对原农村的宅基地和住房是否还有权益?如果有,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使用权?据了解原宅基地已被重新分配给别人又盖了房子,但没有新的地契或者产权证。难道房地都没有权益了?原来的地契
每户45平方的拆迁安置,安置房的规格为45,90,115等几种规格,我们是否可以自由选择将其拆分成几套,套数上有没有限制,是不是按人数来限制,比如我们家有5人,最多拆成5套,然后不足的面积用钱进行购买
一,我是沈阳市浑南新区五三乡是农民 承包了一块10亩多地 还有地上物 现在要动迁 浑南动迁办说要按照2002年的8号文件执行 这样合理吗? 要拿10年前的文件动现在的地。 二,农耕地;畜牧地;养殖地和集体土地跟动迁有什么关系和区别
你好!我是农村的 ,家里要拆迁说什么退房还田 。但是补偿听说很少 !我想请问国家对 这有什么规定 和章程吗!怎么样能维护农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