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享受过一个双休日,国家规定节假日,公休假。每天工作16小时每天工作超出8小时也没得到相应的报酬。每月工资1150.这次被辞退我可以得到多少补偿
面试时公司承诺两个月转正,转正后可以交五险一金也可以选择不交五险,补偿500元。两个月过后公司安排我转岗,第三个月工资没给我补500也没问我是否交五险一金。公司是每月10号发工资,11号以觉得我不适合岗位的含糊理由辞退我。 我应该怎么样维权? 得到多少补偿?
请问签了合同的情况下临时辞退是否合法?有没有补偿? 如果我像公司要求补偿的话,以什么为根据?又应该要求多少赔偿呢?上班不到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