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一个学生在学校就有一些比较要好的朋友(包括女的)前几天和一个很热心的女同学比较要好。跟他发过短信。我舅舅来我家拿了我的手机,不知道什么时候偷看了我和他发的短信,就以我和她发的短信太过频繁认定我早恋(悲哀啊!难道男女同学就不可以有纯洁的友谊吗?),不由分说的训了我一顿。(哼!要说起来他比我严重多了他还他女朋友搞非法同居呢)被他冤枉就算了,他还到街坊四邻到处讲我怎么怎么着和女同学好了什么的,还搞得我的同学都误会我早恋什么的,现在出去别人都在背后指指点点。他是不是侵犯了我的隐私权?如果不和解我可以告他吗?法院会受理吗?
(告何素芳诉被告范光远离婚纠纷一案)没有经过本人同意,你网站把我们的真名、真姓、真事公布时间之久。严重侵犯公民(我们)的隐私权!
我以前有个5年的男友,但是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了,今天无意在网上和他聊天才知道。 我堂哥和他在网吧遇到了,就提起了我的事。说是我以前是个乱搞男女关系,还劈腿的女人...... 还提到我现在的住处,以及我的工作,说是当了老板娘还说的很难听。 这些我是不想朋友以外的人知道的,其他一些情况也都是无中生有。 在这之前
我们学校不准学生带手机到学校(高中).但是要是手机被领导或老师没收了的话.老师领导他们就会查看手机里的任何东西.且未问的学生的同意的请况下.这属于侵犯他人隐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