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用了民生银行信用卡,连带分期消费总金额12万,我的还款记录陆陆续续已经超过了12万,现在民生银行每天电话追讨,我真的觉得滞纳金和利息吃不消,还需要还款7万,请问我还需要负法律责任吗?谢谢
我与原告之前是劳动关系,在职期间有2个月(10月、11月)腿部骨折病假,与老板协商后在家工作,工资照发,上班后原告在1月底把2个月病假工资直接由他的私人银行卡转到我的卡上,我写了一张“收某某某9000元正”的收条,有时间,离职后由于原告拖欠工资与之发生劳动纠纷。对方现拿这张收条起诉我,说我借了钱不还,要讨回收
本人两年前在一家公司上班,办奥信用卡是自己填写的资料,但后来本人一直没拿到卡。今年4月才接到 电话说我欠款几万了,当时去报案报不了,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做?是不是也要负法律责任? 望专家们能给点建议,谢谢 现在当地派出所已经来找本人,请问我怎样才能洗脱自己?证明自己没用过那钱?
本人在2008年办了一张交通银行的信用卡,初始卡上额度为10000元,后来在银行又增加了1000元的额度,总计11000元,信用卡经过一年消费到2009年今本用完卡上额度,但这期间我也陆续归还了6000多,还剩余4600左右没有及时还,因为不停调换工作,经济跟不上,一直没有还剩余的部分,期间银行也多次催收,但实在还不上,也一直没
去年我的一个熟人找我借钱,我当时没有,他求我办几张信用卡先他周转。我后来一共办下来了3张信用卡(额度两张3000一张5000)。今年7月份以前他还在帮我正常还款,之后到现在他把卡里面的钱全部用光而且一分钱也没还。(本人从未使用过该信用卡)。请问我能通过法律途径令其还款吗?
我在2008年办了一张交通银行的信用卡,额度为11000,到2009年基本上消费完了,期间也按照信用卡还款期限陆续还了6000千,后来因为经济上遇到困难,到现在一直没有还,现在银行向法院起诉了,收到了法院来的诉讼文件。请问律师我应该怎么办,现在跟银行协商调解可以吗?我应该承担哪些责任,不会坐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