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四间房屋已经分别赠与了四个子女,也都公正了,父亲现在过世了,但在赠与长女的那套房屋的公正书上写的是父母在归父母,父母不在了才赠与长女,而且现在房屋的名字还是父亲的名字,现在母亲想收回这套房屋,请问能收回吗注,
请问再婚妇女所带的子女是否和自己的继父与母亲一样,在当地村里拥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母亲再婚后,带我一起嫁到继父这边的B村,本人的户口全随母亲由A村迁至B村,但村里却是对我不公,A村村民所能的享受的权利我一概无权享受,可所尽的义务全都要尽。只因我是母亲所带过来的子女,所以村里给村民都办了医保卡,只有我村里不负责办理。年底村里分钱,也只有我一个无权享受。起初我连选举权都没,我继父不服,上
05年3月我与朋友共同在京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产证是两人的名字。贷款是以朋友的名字做的公积金贷款,目前仍未还清。现我自己想在津单独购置一套商品房。想知道是否会算作二套房,还能不能享受首付20%和贷款利率优惠政策? 如果算做二套房,请问我还能享受20%的首付吗?如果不能,还能有其他方法弥补吗?因为我目前正准备购
我和老公都是企业职工,因感情(曾经两次动手打我)不合决定离婚,我们是在婚后买的房子,共计花了32万(用的是我们共同工资),至今仍有3万元的债务是欠他母亲的,他家兄弟三人,但自从我们买了房后就一直和我们住在一起(他母亲蛮横无理说房子有她一部份而且不许我娘家人来住)。如今房地产涨价房子也在升值大约能值38-40
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农村土地使用权问题。本人在阳春市松柏镇有一处 土地房产,当年建房子的地有一部分是水田换来的。现在房子还建在。 但已经没有人居住了。因本人全家迁居广州。以前户口是当地农民,现 在户口已经不是在当地了。已转户出去了其它城镇居民户口。 1.我想问的问题是如果房子倒塌了。当地政府或村委
我现在用我自己的钱首付了12万,买了一套房,但是婚后我们一起大贷款,现在办房产正我女朋友要求办我们俩
我现在用我自己的钱首付了12万,买了一套房,但是婚后我们一起大贷款,现在办房产正我女朋友要求办我们俩人的产权,不知道这样会不会对我有什么不利???
外公早已去世,外婆赠与给母亲的房产,有公正文书,产权也过户给母亲了,现在父亲去世了,房产是否为母亲个人财产?能否自己独立处理?